宿迁市采购价格小于10元药品金额占比为71.09%、第三质量层次药品数量占比为37.63%、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为49.44%, 3项指标排名居全省首位。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多举措抓好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监管工作。(一)加强药政管理队伍建设。市、县(区)在成立基药办、药品采购结算中心等专职管理机构基础上,进一步配足配强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药品采购监管工作。(二)严格执行订单三级审核制度。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县区药品采购监管服务机构逐级审核。(三)强化采购监管业务培训。定期对网上采购数据进行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网上采购数据分析监管会议,培训监管业务,通报各县区及配送企业网上采购配送情况。(四)加大采购考核管理力度。按月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积分考核,按季度组织县区对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进行考核评价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卫计委。有力保障了基本药物科学采购、及时配送和合理使用,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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