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民张女士在市区人民路一家商场逛街。低头试鞋的时候,她不经意看到自己坐的沙发旁,有只黑色波点布包。张女士立即环顾四周,试图寻找包的主人,不过店里除了店员就只有张女士。出于安全考虑,张女士捡起包,想看看包里有没有失主信息。打开包的一瞬间,张女士一惊,包里整齐摆放着4扎百元钞票,应是4万元。张女士赶紧拨打报警电话,请民警帮忙找失主。
城中派出所民警朱健赶到现场将包带回派出所,由于包内无任何显示身份信息的证件,给寻找失主带来不小的困难。 就在民警想办法寻失主时,又接到一位市民报警,称自己逛街丢了包。民警朱健再次赶往现场,听了失主的描述,民警怀疑这位报警人可能就是他们要找的失主。但根据这位报警人所述,自己丢包的位置并非人民路而是在五一路,但黑色波点图案布包、包内4万元现金等信息,又与先前张女士捡到的包吻合。出于谨慎,民警未提示报警人人民路某商场,而是让她自己回忆去过哪些地方,报警人详细说出自己的逛街路线,曾到过的人民路那家商场试鞋。而她是在回家后才发现包不见了,然后折回五一路找包,以为自己的包丢在了五一路。最终,证实被捡到的包就是这位报警人所丢,装有4万元现金的包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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