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牵动亿万民众的心,而在这项工作中媒体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其承担着对政府官员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但您想过没有,要是一个媒体存在“新闻腐败”,它还能有效地履行其社会监督的责任吗?近日来,先是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受贿一案宣判,紧接着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原总经理杨步国又被查,媒体大佬接连落马为“新闻腐败”鸣响了警钟。
平日里大家都会说,媒体是社会的良心,媒体是党和国家的喉舌,媒体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而一旦媒体中出现了“新闻腐败”,良心恐怕就怕成了黑心,喉舌也发不出正确的声音,更别提给人民群众代言了。而在反腐工作中,存在腐败的媒体大佬难免会利用手中职权,跟涉腐官员结成“利益同盟”,别说监督了,恐怕还要为某些人“保驾护航”和“歌功颂德”呢!
其实,在此前被查处的一系列媒体大佬身上,有已经能够发现相关的苗头。有跟贪腐官员沆瀣一气,为其涂脂抹粉贴金的;有借监督报道之名行敛财纳贿之实的;有让媒体公器成为某些贪腐官员的私人笔杆子的……一旦媒体立身不正,很容易凭借其强大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误导民众,为反腐倡廉工作埋下地雷,挖下陷阱,设置重重障碍。
所以,媒体中“老虎”落马,其意义恐怕还要大于其他领域的腐败分子被查。只有能够左右舆论导向的媒体变得干净而纯粹,社会监督的效果才能达到最佳,反腐倡廉的调子才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给唱歪,腐败分子也才不会利用舆论来对抗和逃避惩处。
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媒体不是手握“实权”的“有关部门”,就忽略了“新闻腐败”的危害性。我们也期待着纪检监察部门和巡视制度也能在各地掌握话语权的媒体中推行开来,不但要为新闻腐败鸣响警钟,更要为违法乱纪的媒体大佬们鸣响丧钟!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