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截止!南京职工医保降费退费及缴费基数申报提示来了

2023年05月25日 17:05:47 | 作者:崔雨薇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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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南京市医保局印发《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南京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从8%降低至7%,全年预计为南京全市超23万户参保单位减负近30亿元。

  职工医保缴费率降低后,南京医保部门按新费率重新核定了参保单位应缴额,自4月起启动实施缴费基数申报及降费退费工作。目前,已有5.6万户参保单位完成1-3月的医保降费退费工作,累计返还4.65亿元。但仍有参保单位尚未办理退费确认手续。

  南京市医保中心参保业务部参保服务科科长王露介绍,用人单位应及时登录“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模块,办理“降低费率退费账号确认”手续,费率降低后的差额资金将返还至指定账户。如6月30日仍未办理账号确认手续的,降费退费资金将在2023年7月份结算时冲抵当期应缴款项。

  2023年4月1日起,南京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上限调整至24042元。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基数申报从5月1日开始,将于6月30日截止。届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报,医保部门将在2023年7月按照参保单位6月份的缴费工资基数进行核定。

  为了最大程度减轻职工医保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南京医保部门与人社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将用人单位已经申报的人社部门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作为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核对无误后,可以直接在网上确认。如果与共享数据不一致的,用人单位直接下载标准模板,根据单位的实际缴费情况自行填报再上传。

  由于网上申报上传的数据需经后台进行比对处理,用人单位可在上传后次日起再登录网厅进行办理结果的查询。如果医保缴费工资基数网上申报有误,参保单位可以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每月的11日至次月的6日)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的数据进行核定。如果用人单位无法通过网上申报,可携带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和已整理好的电子表格至单位参保区划的医保经办机构柜面线下申报。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崔雨薇 实习编辑/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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