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2日),记者从镇江警方获悉,近日,句容市公安局根据线索,组织治安大队、森林派出所、后白派出所等7个基层所队的力量,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9人,查获涉案“三有动物”700余只。
在抓获嫌疑人汤某力时,民警现场发现赤链蛇96条、乌梢蛇10条、黑眉锦蛇1条、雉鸡6只、华南兔12只、断尾蝮蛇543条。随后民警又驱车前往汤某力家中,发现赤链蛇1条、大王蛇1条、黑眉锦蛇23条、乌梢蛇15条。后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汤某力非法收购的野生蛇类、野生动物均为“三有动物”。
经查,自2020年9月份以来,陶某怀等14人携带作案工具,在夜间非法狩猎乌梢蛇、赤链蛇、蝮蛇等“三有动物”并出售给汤某力;经某平等3人利用经营水产的便利,为谋取利益,向社会不同人员收购乌梢蛇、赤链蛇等“三有动物”后转卖给汤某力牟利。汤某力最终将收购的蛇类销往江苏盐城、浙江杭州、浙江湖州、浙江嘉兴等地,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目前,汤某力已被刑事拘留,经某平、陶某怀等18人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