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2日),记者从盐城建湖警方获悉,施某半年的时间,利用工作之便多次行窃,“收获” 金、银线477.3克,获利20余万,同时,他也领来了一副“精美手铐”。
2021年5月初,建湖公安刑警大队民警在对贵重金属加工行业日常巡查时发现,2021年1月至5月,盗窃前科人员施某多次在林某某经营的金银加工门市中抛售金银制品的反常记录。
施某现在是建湖某电子公司生产车间焊线站的一名领班。在调查中,该公司物管反映,2021年1月至5月,生产车间焊线站每天回收的金、银线原材料(包括千足金、80%纯度金及纯银)跟往年相比大幅减少,但他们一直认为是工人操作不慎引起的正常损耗。经警方提醒,他们也意识到这种损耗,可能存在着“猫腻”。
施某平时的工作正是与这些真金白银做的原材料打交道。每天他自行向物管领取原材料,下班前再将剩余材料交还物管。工厂也未对工人出入进行金属探测,这就给施某的“暗度陈仓”有了可乘之机。
当民警出现在施某面前,施某慌乱不已。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今年1月以来,他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多次将公司物管发放的金、银线夹带出车间,后融成金块带至林某经营的门市进行销售,其中金线累计477.3克。
经建湖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施某盗窃的金、银线价值236474元,林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涉案财物价值146715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施某被以职务侵占罪,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移送检察院起诉。
得知消息的公司负责人激动不已,特意将一面锦旗送到刑警大队民警手中,对民警及时帮其挽回损失表示诚挚感谢。
警方提醒:企业员工要严于律己,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而企业,也要加强内部财产安全管理,完善门禁、监控等硬件设施保障,妥善保管公司财物,以免被人钻了“空子”。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