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海马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不得卖不得

2021年03月12日 16:16:51 | 作者:王德俭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6033d6ebe9f94563aaa9f845d8b200d4 30419586 2021-03-12 16:16:51 /a/20210312/6033d6ebe9f94563aaa9f845d8b200d4.shtml

  海马干“强身健体、滋阴补阳、祛风活络、消炎止痛”的功效被吹得神乎其神,冬春交替之际被部分市民当做养生补气的良药。但海马本身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捕捞、售卖和食用,未经许可的海马贩卖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记者今天(3.12)从苏州姑苏警方了解到,近日该葑门派出所辖区就有五家药店的经营人因此受到处罚。

  2月初,葑门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发现部分药店有出售海马干的行为。在前期排摸收集线索的基础上,2月9日,葑门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各保健品店、药店、干货店等进行了突击检查。销售海马的店家应依法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在检查中,民警发现有两家药店在无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海马作为药材出售,现场查获了斑海马、大海马等各类海马干99条,除此之外还查获了穿山甲片400克、蛤蚧300克。后经工作,2月19日,民警将该两家药店的经营人、负责人徐某、李某等共计4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审查中,徐某、李某等嫌疑人对出售海马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李某称,做药材生意时发现海马干的利润非常可观,在明知没有取得经营许可的前提下抱着侥幸心理,千方百计寻得了供货商刘某,做起了海马销售的生意;徐某的心理如出一辙,也是被经济利益所驱使,网购进货,悄悄从事野生动物药材贩卖的生意。随后,供货商刘某也被民警抓获,与药店经营人徐某、李某等四人一起,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切勿因眼前小利铤而走险;市民朋友求医问药也应守牢法律底线,科学养生、正规购买,切勿轻信偏方传言,否则不仅对身体健康无保障,还有可能触犯法律被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朱定一 编辑/汪泽)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