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冷藏”的低温津贴

2021年01月11日 15:29:38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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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近期几波强冷空气侵袭,江苏多地最低气温都降至零度以下。针对长时间在低温情况下工作的户外工作人员,其实还有一种关爱叫低温津贴。然而,记者在走访中,这一法定津贴却很少有人领过。

被“冷藏”的低温津贴

  低温津贴这一提法,其实源自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这一津贴主要给予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比如环卫工人、建筑工人、抢修人员等等。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多数户外工作人员不仅没有领过,甚至都没有听说过。

  目前全国只有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有确切的低温津贴金额。上海市从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给环卫一线职工发放低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内蒙古自治区“高寒岗位津贴”每月230元。记者就此咨询了从省人社厅。人社部门回应,目前江苏对低温津贴暂没有相关指导性意见。对于这一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人群、岗位等也没有具体的规定。业内人士表示,低温津贴难落实背后的一个很大原因,是标准制定存在一定的难度。

被“冷藏”的低温津贴

  江苏省社会法学会副会长、东南大学劳动法和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欧运祥说:“由于我们国家的话气候环境差异比较大,很难从国家层面上面去做一个规定。”

  除了南北方对“冷”的界定难以统一,此外,劳动者工作时长、岗位特点等因素,也影响了界定的标准。不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基于自身的行业特点,不少企业还是主动为低温劳动者提供了暖心的“定制”型保障。

被“冷藏”的低温津贴

  专家建议,只有从立法层面发出,通过制定和完善相法律法规,才能最终让低温津贴的保障落到实处。

  欧运祥说:“劳动者应该是有权利去获得低温津贴、高温津贴。因为冻伤现在也是属于职业病危害的一种类型、立法的话,由于它的程序比较严格,而且时间会比较长。可以像上海那样,针对在一线劳动条件比较艰苦、比较恶劣的,长期暴露在寒冷天气的劳动者,通过江苏省总工会牵头,跟这个行业协会签订一个专项的集体合同。”

【低温津贴不应该被“低温”处理】

  近年来,户外艰苦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问题越发值得关注。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低温津贴的发放陷入了缺乏标准的窘境。进一步完善低温津贴制度,是对户外劳动者特殊付出的基本尊重,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项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举措。防止低温津贴沦为“纸上福利”,要抓紧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津贴标准,明确低温天气作业范围、适用人群等,强化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冬天虽然有点冷,但是,对低温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可以让他们暖起来。

  (郭奉铭 刘聪琳 杨帆 王雪彤 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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