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运输超过10斤毒品!死刑!

2020年06月24日 10:40:42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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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在今年的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江苏40家法院通过视频开庭,对104件毒品犯罪案件中的177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在这其中,有22人被判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被告人张翔,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23日,苏州对15件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14名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被告人张某因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5120.55克,被告人刘某某因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126.69克,被告人曾某某因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124.45克,分别被法院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的重刑。

  三名被告人分工明确,已经形成了一条从广东省向苏州贩运毒品的犯罪通道。法院根据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当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贩卖运输毒品的数量,对贩卖运输毒品超过5公斤的被告人张某判处重刑。

  6月23日,江苏高院还发布了一起专门针对青少年为吸食对象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经查,被告人朱某军购买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粉末原料后, 自学制作“小树枝”新型毒品并通过滴滴快车、快递等方式配送,主要购买群体为17岁到28岁的青少年。

  经鉴定,“小树枝”的致幻性、成瘾性远大于海洛因。目前,被告人朱某因犯贩卖119根共计11.9克小树枝新型毒品,被无锡江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当天,江苏高院通报了当前江苏毒品犯罪的特点,其中提到青少年已成为吸食新型毒品主要消费对象之一,亟待引起社会高度重视,家长、学校、社会应该重视和加强价值观引导教育,让青少年珍惜未来,远离毒品。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耿昊东、郭彧 苏州中心站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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