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被辞案”二审开庭 企业首次回应争议

2019年08月09日 16:07:22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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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青岛平度市一女职工李萌(化名)自称孕期被公司辞退,诉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持续引发关注。今日(8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青岛中院及当事人处获悉,此前合议庭曾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调解无果,二审将于8月19日二次开庭。涉事企业在媒体报道后,首次公开回应了该起劳动纠纷的五大争议点。

7月19日,此案在青岛中院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中国庭审公开网截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3年11月,李萌入职青岛麒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电子”)。一直在后勤从事音质检验工作。2018年9月10日,公司知其怀孕后,将其调岗至一线,生产胶水贴合装配工作。平度市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裁定书显示,公司在未经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单方面调整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因她不接受岗位调整,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不让她进入公司上班,进行变相解雇。

  解雇同时,李女士还被公司以“矿工”为由索赔13万元。在仲裁委未能调解成功的情况下,2018年底,她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撤销被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一审判决青岛麒麟电子有限公司解除与李萌的劳动合同程序合法,并驳回了李萌的上诉请求。李萌不服一审判决,向青岛中院提出上诉。

  7月19日,此案在青岛中院二审开庭,企业解聘员工是否合法成庭辩焦点,当庭未宣判。今日(8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青岛中院及当事人处获悉,此前合议庭曾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依旧调解无果,二审将于本月19日再开庭。此外,涉事企业在媒体报道后,首次公开回应了该起劳动纠纷的五大争议点。

山东女职工孕期被辞案将于19日,在青岛中院二审再开庭,此前合议庭主持双方调解未果。受访者供图

  争议点1:调岗是否合理?

  企业:公司车间环保、安监完全符合国家规定

  一审庭审现场,李萌对自己坚持不调岗一事做了详尽披露,称质检5个人,只有自己在怀孕情况下,从质检后勤调岗至生产线,并且也由长白班变由两班倒,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负担,故不接受调岗。其丈夫刘刚(化名)还补充称,调岗之后的工作环境是胶水和刺鼻的气味,并不适合孕妇和胎儿的成长。

  对此,麒麟电子回应称, “不存在后勤检验室这一岗位,李萌是操作工,到新车间后仍然是操作工,不存在调岗这一说”。2018年9月,因公司主要客户三星撤出中国,订单全部终止,李萌原工作车间关闭,仅作仓库使用,随同其一起工作的一共有5人(均有证明材料),共同转到当时全公司唯一的一个车间工作。2019年4月份接到另一客户订单时,才重新开启此车间。

  另外麒麟电子补充说,公司车间环保、安监完全符合国家规定,每年都聘请专门的国家认证的机构进行监测,另外,“也没有上夜班一说”。

公司为李女士开出离职手续。受访者供图

  争议点2:请假手续是否规范?

  企业:请假一星期离岗,未完成完整请假手续

  据此前青岛麒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电子)对李萌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显示,李萌自2018年9月11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职、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该通知书亦显示,李萌从2018年9月19日起,未按公司规定,办理书面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职。庭审现场,李萌出示的医院病历及假条等相关材料证明,2018年9月11日至14日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合理性。

  但麒麟电子为此表示,在得知李萌怀孕日期是2018年9月11日,李萌当日出示一纸写有“平度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处方笺”的复印件证明,说是“因有流产先兆,需要请假一星期,随即离开公司,未完成完整的请假手续”。

  而这个证明是平度市妇幼保健院“不孕不育科的医生”出具的,一没有盖医院疾病证明专用的公章,用的是“现金收讫”章;二没有先兆流产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和治疗过程佐证。同时向医院核实,“医院不认可该证明,认为是不合规的,但出于对孕妇的关心,我们认为即便是不真实的,我们也同意了她的请假”。

  争议点3:报警记录是否有效?

  企业:被门卫拒绝进入报警记录是“一手炮制”

  李萌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诉称,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起不让她进入公司上班,进行变相解雇,并提交了警方证明。

  但麒麟电子表示,李萌自9月18日没到过公司,并称其提供的报警记录是“一手炮制”。为此公司方称曾特意安排专人去派出所落实情况,但派出所表示李萌的主要诉求为:“派出所必须给李萌出具一个报警记录,证明打过电话报过警”。该公司补充称 “经确认,派出所没出过警,也没到过公司现场,所以根本不存在不让李萌进门的情况”。

  然而刘刚为此辩称,“报警记录如果仅凭一个电话就可以(让派出所)开具,这并不符合常理”,另外也表示当时得到的回复是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出警到现场了解了情况。虽不属于公安管辖,但也据实开具了报警记录。

  争议点4:返岗是否受阻?

  企业:通过EMS下达返岗通知书,显示已签收

  另据麒麟电子披露,李萌在连续旷工7天后,曾多次电话催促其返岗,但是手机一直处在不接状态,而后,公司于9月25日通过邮政快递EMS给李萌下达了返岗通知书,9月26日,EMS接收记录显示,本人已签收,但仍拒不到岗。

  但李萌则表示,“未能及时返岗的原因是公司不让进门。”此外,刘刚对新京报记者表明,9月26日返岗,有录音,也给公司相关管理层发过短信,这些证据均作为庭审证据已经提交,“只能说(公司)发了返岗通知,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员工没有返岗。”

  争议点5:索赔13万是否实际?

  企业:自始至终从未主张过,未产生实质效力

  麒麟电子向李萌出具的解聘合同通知书显示,由于李萌本人无故怠工、旷工,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给公司带来巨额经济损失,经核算数额为131652元。不过,该案在劳动仲裁阶段和法院审理中,均未涉及这一内容。

  麒麟电子表示,解聘合同通知书虽有涉及到13万元的内容,但实际上是向李萌夫妇释明:其恶意虚假举报、诽谤、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等行为,给公司造成了名誉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要求其前来协商确认。“但自始至终我公司从未主张过,也没有产生实质上的效力”。

  “调岗是否合法、有没有旷工这两个问题一旦确认之后,就会涉及企业要求索赔的13万的问题了,但是如果企业解聘不合法,自然也就没有了索赔的依据”,刘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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