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董事长张丽丽被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16年07月09日 06:57:34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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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至8日,中共天津市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张丽丽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天津市委常委会今年2月23日作出的给予张丽丽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张建津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天津市委常委会去年12月10日作出的给予张建津开除党籍的处分。

  张丽丽,女,原天津市市委委员,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今年年初,国务院调查组公布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张丽丽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设职能部门和下属管理单位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公司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张建津,男,原天津市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8月21日,天津市纪委网站消息显示,张建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2月23日,天津市纪委在其网站公布了对张建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处分决定,同时公布的还有其用矿泉水瓶装茅台酒、境内外“通吃”等严重违纪违法的具体行为。

  张丽丽主要简历

  1982.09——1986.07,大连工学院土木工程系港口及航运工程专业学生;

  1986.07——1992.11,天津港务局规划建设处干部;

  1992.11——1995.12,天津港务局规划建设处副科长(其间:1993.09—1994.07在挪威工学院特隆赫姆大学港口及海岸工程专业学习);

  1995.12——2003.01,天津港务局规划建设处副处长(其间:1998.04—2001.03在天津大学岩土工程专业学习,获得工程硕士学位);

  2003.01——2004.07,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4.07——2006.01,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2006.01——2007.01,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7.01——2009.01,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09.01——2010.0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0.05——2011.08,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2006.09—2011.06在天津大学岩土工程专业学习,获得工学博士学位);

  2011.08——2011.10,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1.10——2013年8月,天津市南开区委副书记、区长(正局级)。2011年12月8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张丽丽当选为中共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届委员会副书记。

  2013年8月——天津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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