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时评:强行变道被撞翻,为何有人叫好?

2016年03月21日 17:38:27 | 来源:荔枝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王石川  

  (作者王石川,“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本文系作者为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35日,东莞一轿车被后车撞翻,交警认定前车违法变道负全责。后车车主唐锦湘将行车视频传上网,称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已撞过7辆车,被众多网友指责,但交警调查确认他只是在吹牛。而对那一撞唐锦湘说只是在维护路权

  撞得好!绝大多数网友力撑唐锦湘。如果我是唐锦湘,会如何选择?我大概不会硬撞,一来怕两败俱伤。将前车撞到而毫发未损,绝对是个技术活,必须用准力气,更须找准时机,快一秒慢一秒都不行。这种精操细控,恰到好处,我绝对做不到。二来不忍心撞。万一将对方撞个三长两短,于心何忍?不就是变个道么,与对方又没有深仇大恨,何必视其为仇雠?

  但是,不撞也有风险。前车强行变道,让你措施不及,如果你不撞,而是选择慌忙避让,就可能撞向他车或冲出路外,将自家生命赔上,或者殃及无辜路人。

  前不久,杭州发生一例惨剧,一辆轻型货车因避让公交车,与正从站台走入停靠区内准备上公交车的6名乘客相撞,结果15伤。经调查,公交车司机存在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这就说明,面对强行变道车辆,避或不避,都潜伏风险,一旦处理不慎,悲剧难以避免。

  其实,与其说那么多网友支持唐锦湘,不如说他们痛恨强行变道的司机。谁没变过道呢?变道没错,强行变道,则属违法,人人恨之。

  从常理上看,对于不守法的司机,没有必要以暴制暴,给他点颜色看看。在保障自身安全、后车安全的前提下,让他变道又如何?但是,现实的悲剧就在于,你不给他点教训,他就没敬畏。他不吃亏,就不会长记性。新闻报道中那个被撞的司机,以后恐怕不敢再任性变道了吧?

  碰到有人违法变道,我不撞,并不代表我不支持别人撞。如果让对方吃点苦头,而不至于酿出人命,撞撞无妨。毕竟,总有一些人太自私,太缺乏规则意识。这事即便发生在美国,强行变道也会吃不了兜着走。有网友谈到了他在美国亲身经历的一件事:

  一个朋友停在十字路口中间等候对面的直行车过后准备左转,他车的左前部稍微越过了中间线一点(这在我国属于常事吧)。但对面来车没有任何减速和避让,直接就撞上了我朋友车的左前部。美国警察判了朋友全责并负担对方司机的全部医疗和误工赔偿。朋友不服,提交到法院,主要申诉对方有时间反应减速和避让的,法院判决照旧。这样连朋友的保险公司都不给赔付了(因为他违反交通规则)。这件事情证明在道路事故的审理中,违反规则的一方就要承担全责。法规就是法规,没有什么可以商讨的人性、人情和中间地带。

  诚然,法律的归法律,少谈道德;规则的归规则,少扯人情。说到底,我们该追问,为何有那么多人开车不守法,为何非要等到出事了才追悔?以变道为例,变道之前必须打转向灯,观察前方及侧后方车辆,确保安全车距,这不是最起码的常识吗?为何那么多司机做不到?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愿做。

  法治一旦不彰,人人不守规则;喝狼奶长大,难免戾气过重。也许再过些年,当我们学会了彼此尊重,这类令人纠结的现象才不会屡屡出现。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