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世界】蚂蚁胜大象|看日本"铁老大"如何被翻盘

2016年03月02日 21:50:48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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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专稿    编译/周安琪)

    【 荔枝小编伴你看世界

【痴呆老人撞车身亡家属遭巨额索赔  日本“铁老大”JR东海公司终败诉 】

    2016年3月1日,日本历时9年的“认知障碍症老人撞车身亡,JR东海电车公司提出巨额索赔”案以患者家属免责,无需作出任何赔偿告终。案件至此告一段落,原告、被告双方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日媒对此作出评价,认为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日本,本次对患者家属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作出了如上判决,将给今后类似事件的裁定产生重大影响。

    今天,荔枝小编就帮您梳理案件经过,让我们通过看世界,更好地反思自己。

【JR东海公司何方神圣?】

    JR是日本铁路的原国有公司,也是日本铁路最大的集团。全球第一个成功的高速铁路系统——东海道新干线——就是由它营运的。

    后来经历内部改制,JR完成了全面的私有化,划分成许多小公司,每个公司运营自己旗下片区。JR东海公司就是其中一个。尽管规模有所缩小,但JR东海公司在日本仍然有着重要的经济地位,称其为日本的“铁老大”也不为过。

    这样特殊的身份,让JR企业的任何动向或纷争都颇为引人注目。

    本案中,患者家属微茫如蝼蚁,而原告方JR东海公司却强壮如大象。

    这场“蚂蚁胜大象”的硬仗,是如何打赢的呢? 

【案情简述】

    2007年,爱知县大府市一名91岁的认知障碍症(即老年痴呆症)患者在妻子打瞌睡时离家,随后步入铁轨线路内,撞上电车身亡。

    随后JR东海以造成列车延误、临时更换等产生损失为由,于2010年2月起诉状告患者家属。被告家属分别是当年85岁,与患者同居的妻子;及当年58岁,长期生活在横滨市的长子。

    在一审、二审中,家属都被判有赔偿责任。

    其中,一审判家属赔偿720万日元(合约人民币42万元);二审赔偿额约为360万日元。死者家属不满判决结果,表示将继续上诉。

    2016年3月1日下午,日本最高法院第3小法庭(审判长冈部喜代子)作出最终判决,判定家人没有赔偿责任,JR东海公司败诉。

【第一、二次审判·法理依据简述】

    在横滨市居住的长子明知老人可能发生安全隐患,却作出了“不请护工专人看护”的决定,并且没有在可能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履行陪护义务,因此对事故负有责任。而唯一与患者同居的妻子,则在无护工、且只有自己一人在患者身边的情况下,未实施寸步不离地陪护,是为失责。

    因此,2013年,法院对该案的第一次审判结果是,患者妻子和长子均负有责任,判赔720万日元。

    2014年,当案件再审时,法官认为,其长子与患者并未同居,只有经济上的赡养义务,不负有监护责任,可以免责。而妻子作为患者配偶,则具有民法上的监护义务。尽管妻子年事已高,但由于仍然接受来自家族的帮扶照顾,所以对其丈夫照顾不周是“未尽到监护人责任”的。

    但是,裁判长认可了患者妻子日常履行的监护义务,认为她的照料是周全而周到的。

    并且,JR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有不足之处。法官表示,若能通过建立围栏,让列车员时时警觉乘客行为等措施,则可以“让社会弱势群体更安全地使用电车”,从而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鉴于此,第二次审判结果,是赔偿金降至原先的一半(360万日元)。

日本最高法院判痴呆症家人无赔偿责任JR东海败诉

【第三次审判·法理依据简述】

    日本民法714条规定,重度认知障碍症患者所造成的损害由其“监护人”赔偿。但本案中,最高法院首先指出“仅凭同居配偶的身份,并不能认定其妻子具有监护义务”。

    此外,虽民法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义务”,但法院认为具体“义务”的指向却是抽象的;常年居住在横滨,每月回父亲住处3次左右的长子亦不存在法理上必须承担的“监护人义务”。

    另一方面,也有人对此提出疑议,认为只要是与其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家人,即便没有“监护人义务”,也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并且在“患者比较容易被监护的情况下,须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法院首次提出,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本案中,妻子已85岁高龄,而长子已近20年未与父同居,因此并不属于“应当承担监护责任”的身份。

    针对部分反对者所说的“监护义务未履行到位”的情况,法官表示,患者妻子很好地履行了她照顾老人的义务和责任。只是任何人都有需要休息的时候,一时的疏忽并不代表她失责。

    最终,5位审判长达成一致。唯一不同之处是其中两人认为,患者长子虽然负有监护人责任,但其并不存在未履行义务的过失,因此应当免责。

    JR东海公司对裁判结果表示无异议。

日本最高法院判痴呆症家人无赔偿责任JR东海败诉

日本最高法院判痴呆症家人无赔偿责任JR东海败诉

日本最高法院判痴呆症家人无赔偿责任JR东海败诉

日本最高法院判痴呆症家人无赔偿责任JR东海败诉

日本最高法院判痴呆症家人无赔偿责任JR东海败诉

【专家观点】

    友野賀世:「完璧な見守りは無理」    “毫无疏漏的看护是不可能实现的”

    24小时对被监护人寸步不离是不可能的事情,也必须避免为了保险起见而把被监护人强行关在室内。

    因此,在患者有可能独自外出的情况下,增加对其看护的人才是重中之重。只有这样,才能在降低患者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帮助患者家庭分担监护责任。

    邻居看到患有老年痴呆的人,可以上前询问;患者一路上遇到的片警、邮局、便利店、交警甚至市民,都有尽早发现问题的责任。当这样的网络形成体系后,痴呆症患者的安全会得到更高保障。

    仅仅让家属一方承担责任是残酷的。应当谋求一种制度,让社会公共体系来承担(本案及类似案例)造成的损失。

    東北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教授・水野紀子:「家族依存社会」から脱却   “逐渐脱离‘家族依存式的社会’”

    在将来,我们需要一个由全民来承担的社会保障机制。老龄化、单身化趋势不断加重,家族的力量在逐渐下滑。日本正在脱离“家族依存式的社会”,而走向“需由社会整体介入个体家庭问题”的时代。这也是我们的目标和方向。

    大谷るみ子:地域全体が認知症の方に見守れる    “让地区全员共同守护认知障碍症患者”

    看护责任怎么可能由家庭独自承担?这是社会全体都应具备的意识。

    应当在日常就对市民进行一些看护和照顾认知障碍症患者的训练,加强他们对患者的关注。

    山田滋: 有必要建成一种新的赔偿体制。

    监护人的赔偿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是车强险这样的社会制度,也可以是在由家人监护情况下的一种责任担保制。当有了痴呆症患者造成事故的补偿机制,我们才有可能合理估算损失。

    “老年痴呆症患者和家族之会”的代表理事高见国生:

    “目前,作为公共机构的铁道公司,在索赔时完全不考虑作为社会问题出现的痴呆老人及家人的难处。事实上,无论是铁道公司还是患者家人,都不能百分百地预防事故的出现。国家应该成立有关损失赔偿的制度。

     关西大学社会安全学科教授·安部诚治:

    “铁道公司不向肇事者家属索赔,很可能是考虑到肇事者是老年痴呆症患者,我认为这种对应方式是妥当的。但是因为超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今后同类事故只会越来越多,所有损失都只铁道公司单方面承担也不行。现在到了整个社会都要一起思考如何采取对策的时候了。”

【编者后记】

    该案不仅给日本社会带来了震荡,带给我们的思考同样是深远的。

    这不是一桩责任承负权重与监护义务归属的理性判断,更是个体家庭与社会整体之间的责任分担问题,体现了法律在程序公正之基础上,对人情的宽谅和理解。

    从这九年来案件三次不同的审判结果,我们可以窥见日本法律的发展,以及法理精神与时代共进的步伐。

    眼下,我国高铁发展方兴未艾,老龄化社会步步紧逼;开放二胎后的独生子女无力再分身照顾老人;而单身数量急剧增加,又让更多人脱离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群体,老无所依……当中国社会处于转型和重构期的同时,老龄化的社会服务体系却尚未健全,相关公共服务的理念和政策边界亦不明确。

    种种隐忧都预示着,类似案例极有可能在我国上演。

    因此,我们现在就需要去思考这些问题:该如何让老人得到妥善照顾?社会应该怎样完善相应的救助制度?

    唯有此时未雨绸缪,方可避免今日他人之悲剧成为明日身边的难题。

    【附】

    日本老龄化数据:厚生劳动省发布的报告称,到2025年全国患者人数可能超过700万,65岁以上老人5人中就有1人会患上痴呆症。

    中国老龄化数据:1999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超过10%,按照联合国的定义正式步入老龄社会;截至2014年底,老年人口已超过2.12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5.5%。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 

    同时,高龄化(即80岁以上高龄人口)的增长态势也非常明显。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2020年80岁以上人口将占老年总人口的12.4%,同时受20世纪60-70年代前期的生育高峰影响,205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21.8%,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将是依赖长期照护的失能老人。

       (数据来源:中国老龄化地理学综述和研究框架构建,地理科学进展 ,第34卷 第12期 2015年12月,作者:高晓路等)

    【日本类似案例】

    日本《新华侨报》2014年的文章称,日本社会几乎集体进入了老龄化,因此不断遇到老龄化的新问题。自2005到2013年1月间,日本至少发生了149起因痴呆老人而引发的列车人身事故,死者人数达到了115人。

    2011年1月,JR西日本公遇到一起因痴呆老人误入铁道而造成的事故,导致30条铁道线路被迫停运,1万7千多名乘客受影响;

    2011年7月,JR北海道公司也遭遇相同的事故,37条线路被迫停运,1万500名乘客受到影响;

    2012年3月,东武铁道公司遇到同类事故,52条线路被迫停运,2万1千名乘客受到影响;

    2013年1月,近畿日本铁道公司发生同类事故,33条线路被迫停运,1万5千名乘客受到影响。

    由于肇事的痴呆老人没有责任能力,对于铁道公司来说,这149起事故的索赔问题异常麻烦。而各公司索赔金额在16万日元到137万日元不等。

    JR东日本公司、JR南海公司在2010年9月和2009年11月,也都遭遇过老年痴呆症患者引发的铁道事故。但JR东日本公司在得知肇事者是位痴呆老人后,没有向其家属索赔。JR南海公司虽然蒙受了130万日元的损失,但也放弃了向老人家属索赔。

    (综合日本《朝日新闻》、《新华侨报》、中国新闻网、中国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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