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时评]替考入刑:一声迟来的发令枪

2015年10月30日 09:38:50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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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毛俊

  (作者毛俊,“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江苏广电新闻中心记者;本文系作者为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在中国,但凡考试,无论是高考、公务员考试,哪怕是四六级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热点,也正是得益于考试这种天生的热,考场中的作弊问题尤其吸引眼球。从下个月一号起,呼声已久的“替考入刑”终于开始实施。对此,我谨慎乐观地以为,替考入刑的到来,只是一声迟到的发令枪。

  不公平,是当下不少国人心中的普遍感受。去民政部门办事,有人能走关系我却必须排队;去医院看病,黄牛倒卖高价号,我不多花钱就只能拖着病体苦苦等待。不过这些都还在能忍受的范围。要是知道自己的孩子参加的高考也有水分,隔壁考场居然有人作弊,恐怕没有几个家长坐得住了。于是,每次有高考舞弊的新闻,往往都伴随着大批家长聚集与抗议的现场,随之而来的则是舆论场铺天盖地的关注转发。

  考试不公,折射出的不仅仅是成绩的高低,还有大家对于长期以来各种不公平不满的集中爆发。即便是现在“替考入刑”了,也不足为喜。一声迟到的发令枪背后,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弥补过去的损失。

  说“刑法修正案”的替考入刑是一声迟到的发令枪,首先是因为它的确来的有点晚。早在2000年,笔者还是中学生时,就从央视报道中了解了湖南嘉禾一中高考作弊案,其规模之大,作案之猖獗,至今让人难以忘记。那个年代,大规模高考舞弊案件的披露并不多见,不少人依旧觉得铁板一块的高考出现这样的作弊案,不过是偶然而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乎每年高考都有丑闻爆出,更令人担心的是,在前些年的哈理工考研作弊案件中,更高级的设备,更细致的组织,已非当年嘉禾一中案可比。

  高考考研都这样,再看看每年高校中英语四六级铺天盖地的枪手小广告,就知道这只是冰山一角。俗话说有人就有江湖,而现实中何尝不是有考试就需要有国家强制手段为其保驾护航呢?想想包括刑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保障考试公平性上几十年的含糊不清甚至是缺位,现在即便“替考入刑”了,也只是一种亡羊补牢的做法而已。而这一修正案到底有多大的震慑力,量刑标准是否需要加重,还需要在接下来的考试中,慢慢检验。

  说“刑法修正案”的替考入刑是一声迟到的发令枪,另一层含义就是迟到的发令枪之后,需要我们更快的前进。现有刑法修正案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其涉及的考试种类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像大学英语四六级、一些职业资格考试等并不在其列,这在客观上给打击考试作弊的整体效果打了折扣。

  俗话说“小时候偷针长大后偷金”。人的胆量往往不是一天练成的,平常考试习惯了严肃考风诚实守信的人,不大可能在大考中冒险出格。而高考考研中敢作弊的人,必然是平时在英语四六级考试、期中期末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中投机取巧的人。如果仅仅只是在少数的大考中“严肃考风考纪”,显然谈不上用法律的手段铲除违规舞弊的土壤。

  当然,并不能指望一部刑法来扭转全局,但希望在刑法作出修改的风向标下,更多的单位部门,更多的规章条例,也能有一声警示枪,让舞弊分子在各自的一亩三分地中不敢露头。打击考试舞弊不是一部刑法的游戏,应该是所有考试相关条例的同声合唱。

  除了法律条文,我们也可以尝试使用其他方法对考试舞弊者进行震慑。不同考试可能有不同的学术分量,但其诚信分量,却是完全一致的。旅游途中不文明都可以进入黑名单,为什么考试舞弊者不能有一个专属的诚信黑名单呢?替考都可以入刑,为什么不能让考试舞弊的黑名单保存得更长久一点,对他的生活影响更大一点呢?

  考试舞弊不仅仅是自身道德底线的沦丧,还伤害了别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权利,更是对一个社会公平正义信仰的无声戕害。此次刑法修正案是对加大处罚考试舞弊诉求的直接回应,但同时,这种回应,还有点单薄。它是个起点,意味着接下来,在打击考试黑幕的战斗中,必须加快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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