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苑"疯车"多次违章 死者家属:要查清为何开那么快

重案组37号 2016/11/05 06:48

  事发9天后,发生于朝阳区北苑路附近的一轿车与同方向6车连撞事故有了新进展。11月4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警情通报称,肇事司机练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而肇事奥迪车的车主,则系练某某妻子的亲属吴某某。重案组37号当天调查发现,肇事车辆曾有多次违章未处理信息;车主名下多家公司疑点重重。

北苑路车祸肇事司机被刑拘 肇事车多次违章未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北苑路车祸情况。    微博截图

  肇事车主与司机非同一人

  10月26日中午12时许,朝阳区北苑路和春华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车祸,多辆等待红灯的车辆遭到后方一辆奥迪车的冲撞。现场多名目击者表示,事故发生时,车辆均在北苑路上等待红灯。这时,一辆黑色奥迪车从后方快速驶来,接连冲撞到前方车辆,将一辆面包车撞翻后才停下。

  事故中的伤者随即被送至附近的航空总医院救治。当晚6时许,经证实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北京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事故共造成1死4伤,现场对肇事司机练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未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北苑路车祸肇事司机被刑拘 肇事车多次违章未处理

▲车祸现场惨烈。

  重案组37号调查发现,肇事的奥迪车在2016年2月24日至10月10日,曾有九次未处理的违法信息,其中有五次违法行为系“未按尾号限制通行的”;两次系“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另外两条则为超速。

  事故遇难者家属向重案组37号探员提供的信息显示,肇事黑色奥迪车为北京牌照,登记车主姓吴。经检索发现,肇事车辆登记车主系河南人,在北京持有三家公司股权。

  11月4日下午,北京警方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事故最新调查进展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机练某某(男,32岁,浙江杭州市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查,肇事车辆车主为练某某妻子亲属吴某某,现年45岁,河南信阳人,在北京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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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家属:“要查清楚为什么开这么快”

  11月4日晚上,重案组37号独家联系到死者家属代表丁莹的姑父孙先生,由于丁莹的父母过度悲痛,生活已受到极大影响。

  “丁莹的妈妈经常抱着丁莹的旧衣服哭。每次听见闹钟的声音,都会说是女儿打来的电话。”孙先生称,丁母罹患癌症,而失去爱女的丁父更是“一夜白头”。

  孙先生说,家属目前希望调查清楚车祸具体原因,“在北苑路上,肇事者为什么开那么快?”, “是不是上一个路口发生了什么事,导致他提高车速?还是他当天在路面上行驶时一直保持这种车速?”对于肇事者练某,孙先生希望法律可以公正审判,给家属一个交代。

北苑路车祸肇事司机被刑拘 肇事车多次违章未处理

车祸肇事嫌疑人及其家属被警方带走。

  肇事车主的登记住所查无此人

  重案组37号11月4日调查发现,肇事车辆登记车主吴某某的登记住所位于朝阳区三源里街5号楼某单元。当天,重案组37号探员现场探访发现,同单元的多位邻居表示不知道此人。“我们这个单元就没有姓吴的。101的住户姓陈,我们这一单元住的都是同一单位的。”

  随后,重案组37号探员通过对小区停车场的电脑检索,未能查询到肇事车牌号登记信息。一名工作人员称,没听过吴的名字,车牌号也很陌生。

  另据探员调查掌握的一位疑似肇事车主吴某某的信息,与警方披露的肇事车主吴某某信息相同,也是河南信阳市人,也在京经商。

  遇难者丁莹的家属确认,二人是同一人。

  重案组37号调查发现,这名疑似肇事车主的吴某某在京持有三家企业,其中参股中贸艺品国际文化艺术(北京)有限公司,个人独资的公司为北京先声基业国际教育科技中心和北京博艺阳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重案组37号探员注意到,肇事车主公司旗下有多家网站,均是民间机构和协会。探员致电其中一家网站,工作人员表示,网站归属北京博艺阳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确实是吴某某公司的下属网站,且网站的比赛需要交取一定费用,会颁发证书和纪念册等。其余多家网站的联系电话未能接通,经中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这些网站涉及机构的信息时,未查询出任何登记结果。

  根据吴某某开办的“北京博艺阳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企业登记地址,探员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号院富力城A区3号楼,发现该处地址属于住宅区,并非商业用房。上述登记地址内,开门的是一位女士。她表示,这里只是普通住宅,自己是房子的住户,并不知道北京博艺阳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随后,探员实地走访了“北京博艺阳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旗下网站“中国校园文学先锋”和“中国儿童画网”网站显示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1号楼××号和××号。在上述地址,并没有发现北京博艺阳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及其网站的标识。

  “这栋楼里没有北京博艺阳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也从未听说过。”多位楼内工作人员表示,从未听说上述公司。

  探员追问

  高速行驶致严重后果涉何罪?

  北京市浩伟律师事务所的赵正彬律师向重案组37号表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涉嫌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前者在主观方面是过失,后者是故意。如果故意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撞死撞伤多人的,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故意使用驾车的方式杀害、伤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这两种罪名,在量刑上有何不同?赵正彬表示,前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则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1月4日,北京警方公开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肇事司机练某某因涉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肇事车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赵正彬律师根据警方通告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他表示,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由于丁莹是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赵正彬表示,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所在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承担员工相应的赔偿数额。

  逝者追忆

  7车相撞下逝去,28岁“开心果”姑娘的最后一天

  在这起7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随着一声巨响,28岁的生命戛然而止。打游戏、吃烤鱼、看珍珠展……这些和朋友们说好要一起做的事,她再也无法赴约了。

北苑路车祸肇事司机被刑拘 肇事车多次违章未处理

▲左下角的长发女子为丁莹。    视频截图

  逝者

  姓名:丁莹

  性别:女

  籍贯:辽宁

  终年:28岁

  去世原因:意外

  去世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事件:朝阳区北苑路和春华路交叉口,多辆等待红灯的车辆遭到后方一辆奥迪车冲撞,事故共造成1死4伤

  那是丁莹留在人间的最后一段视频。

  视频中,年轻女孩走下台阶,来到朝阳区北苑路和春华路交叉口南侧。北苑路上,黄灯变红灯,车流缓缓停住;春华路上,绿灯亮起,行人沿着斑马线,缓缓西行。

  当丁莹走到斑马线中间时,意外发生了。一辆黑色奥迪车飞速冲向车流,与在路口等候红灯的6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其中,一辆小客车侧翻,她不幸被卷入车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过了这段马路再走几分钟,丁莹就到家了。按以往习惯,吃过午饭,休息一会儿,她就会返回单位继续上班。然而,在这起7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随着一声巨响,28岁的生命戛然而止。打游戏、吃烤鱼、看珍珠展……这些和朋友们说好要一起做的事,她再也无法赴约了。

北苑路车祸肇事司机被刑拘 肇事车多次违章未处理

▲车祸现场,侧翻的面包车被救援车辆拖走。

  准时的年轻员工

  南北向的北苑路是“一竖”,顶在从北苑家园小区穿出的春华路西侧,相交成倒躺的“丁”字。

  10月26日中午12时许,28岁的丁莹,像往常一样离开公司,准备回家吃饭——去年8月,她刚入职位于上述小区的北京中青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为求方便,丁莹在公司附近的一个小区租住下来。每天中午准时回家吃饭、午休,下午1点半左右再返回单位。

  同事董尚超回忆,平时,丁莹离开时,自己总会跟她聊上几句。“我说,‘今天别回去了,一起吃吧’。她会回答‘太困了,要回去睡觉’。经常会出现这种对话。”

  从北苑家园小区南门出来,就是春华路。过了这个红绿灯,再向前走三四百米,就是她租住的地方了。

  春华路绿灯亮起,北苑路上密集的车流停了下来。丁莹按照人行道绿灯提示过马路。

  意外发生了:一辆面包车侧翻过来压住了她。

  视频监控显示,多辆车均在北苑路上等待红灯。突然,一辆黑色奥迪车从后方快速驶入,接连冲撞到前方多辆车,其中一辆面包车被撞翻后停下,道路上尘烟滚滚,丁莹被淹没其中。

  董尚超记得,当天1点40分许,人力资源部的同事突然来办公室找丁莹,并询问其是否有男友、在北京是否有亲人。

  莫名其妙的问话,令董尚超十分不安。她四处看了看,发现丁莹不在办公室,“当时我就慌了,她平时一点半左右准时回来的。”随后,董尚超赶紧打电话并发微信给丁莹,但始终没得到回应。

  有同事说,公司有人出车祸了,就在楼下,她立即跑下去。交叉口处,多车碰撞在一起,有两辆车严重扭曲并侧翻。在满地碎玻璃的事故现场,董尚超四处找寻,但并没有发现伤者。

  她松了一口气,但准备回公司时,看到电梯内有交警拿着丁莹的工牌。“交警说出车祸了,人已经到送医院去了。”等董尚超赶到361航空总医院后,丁莹已被送到二楼的神经外科抢救。后来,从同事的叹息声中,她知道,丁莹走了。

  董尚超一直后悔,由于当天工作比较忙碌,丁莹回家前,两人并没有打招呼,“我真的特别后悔,当时要是喊住她,跟她说几句话,也许就错开那个时间点了。”

  讨人喜欢的“开心果”

  在同学眼里,丁莹是个聪明、有想法的人。投行业务课上,她和三个同学合作研究的一个课题,得了满分。

  “丁莹的主意比较多,当时老师布置作业,让我们研究一个课题。她提议说,我们是女生组合,可以研究点儿与女性相关的话题。”丁莹的大学同学小胡称,经过筛选和排除后,几个女孩认为红色高跟鞋是女生们的梦想,所以决定研究高跟鞋。

  随后,大家就开始广泛搜集相关资料。爱好历史的丁莹多次去国家图书馆,甚至还发邮件联系国外图书馆,搜索了不少历史图片。“最后,这个课题做了6个章节,152页,东方高跟鞋的代表、中外鞋子的发展史及高跟鞋的社会含义等问题均有研究。”小胡称。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大家发现,西方的高跟鞋最初是给男士用的,其中比较有名的是路易十四的红底鞋。“丁莹当时提出,要做一双出来。”随后,在她的引荐下,大家找到一位北京服装学院的老师,参考路易十四的画像,亲手做了一双红底高跟鞋,“这个独版的鞋子当时就被授课老师收藏了!”

  接触过丁莹的人都知道,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开心果。“工作后有段时间,她相亲相烦了。由于喜欢动漫,就把自己的照片通过微博发给一个动漫圈的大V,去征婚。”丁莹的学长“胖头鱼”每每想起这件事,都会觉得她十分有趣。

  而回答一些问题时,丁莹说出的俏皮话常令人捧腹。“她曾经答过一份问卷,表示最喜欢的运动是在床上扭来扭去;最喜欢的事是躺在沙发上看电影,同时有人递水果和海鲜;如果有人误会,就掀了他的桌。”丁莹的一位大学同学称,她的语言风格就是这样,爱开玩笑,活泼、有趣。

  没能对诗的学霸

  除了开朗,丁莹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据同学小林介绍,丁莹小学开始读红楼梦,高中就读于市重点中学,成绩从来没掉过全校前三十名,并以627分的成绩考入对外经贸大学,学会计学。“就在前几天,她刚考完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切都是蒸蒸日上的迹象。”提到丁莹的逝世,小林至今难以接受。

  那是10月16日。当天,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和紧张的复习,完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丁莹十分开心,“又是个自由的小精灵了!欢迎来约吃饭、约唱K、约音乐剧、约图书馆、约画画、约吉他”。她的微信朋友圈还停留在那天。

  十天之后,她失约了。

  丁莹去世后,她的父母从老家锦州赶到北京。“她是独生女,上个月刚过完生日,老两口现在终日以泪洗面,基本上什么事情都无法处理了。”其亲属表示。

  “为什么是这样的故事,你那么爱生活,不该是这样的结局。”董尚超悲痛地说。她觉得,将丁莹与“逝者”、“生前”等词语串联起来,“是一个天大的玩笑”。丁莹的工位虽已空出,但董尚超总觉得她回家休息后就会回来,或许在公司的某个转角处,如往常一样,一抬头就能看到她。

  丁莹还关注了一个“背诵诗词歌赋”的微博,该微博每天会推送一个主题字,丁莹会根据这一个字,对出一句诗或词。

  10月24日的主题字是“广”,她对道“谁谓河广”;25日的主题字是“南”,她对出“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一诗。26日,她的微博停止更新。

  27日,主题字为“凤”,丁莹的一位朋友对道:“身无彩凤双飞翼”,并在丁莹的微博下留言,“亲爱的,该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