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鄂州“12·2”事故情况:车辆非法改装严重超载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1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本报2016年12月2日、6日曾报道),事发车辆非法改装,事发时严重超载,司机长期非法超员营运。
2016年12月2日5时50分许,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葛湖(葛店至粱子湖)公路(K3+913m)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曾现场采访获悉,事发车辆系一辆灰白色9座面包车,事发时,包括司机在内,车上坐了20人。仅2人生还。18名死者,是平均年龄66岁的老人。他们原本是去几十公里外的武汉做绿化零工。
此次的通报称,该起事故是一起道路交通领域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一,驾驶员李鹏驾驶车辆在道路行驶时,受大雾低能见度影响,在道路左弯道路段缺失必须的道路交通标线指引和参照的情况下,对路面情况、道路横向曲率判断错误,导致车辆沿道路切线方向驶出路外。二,路侧临水高风险路段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强制性规定建设安全防护栏,存在严重安全缺陷,导致驶出路外的车辆直接进入道路路基护坡,重心失去平衡后向右侧翻滚,落入路外水塘。三,车辆部分固定座椅被拆除,事发时该车乘坐人数严重超载,导致车辆主动安全性能、制动稳定性发生改变,车辆沿边坡翻坠入鱼塘后,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是:一,事故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劳务承包人不具备有效证照和资质资格,聘用驾驶人李鹏驾驶非法改装、安全条件不达标的非营运车辆,长期非法超员营运。三,事故路段工程施工和养护管理混乱,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线、标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四,对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超员运营等违法行为打击不力。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13名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已对5名国家工作人员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已开始对相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员展开追责。
奶茶不要钱:两只宝宝都好萌!!!
侠之大者:吸水大法好!!!
青川:何方道友在此渡劫???
山不转水转: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
真相哥:快建吧!内裤都没得换了!
哈了个哈:那些年错过的大雨,这几天通通还给你
花花:建好了就不看海了?我表示很怀疑
Baby雯:我还是个宝宝,我不会游泳!
灵儿:什么时候才能建好啊,打船很贵的
天黑黑:一言不合就卖萌
范范范小姐:这都行???
你不在:学习了,回家改造阳台去
老陈:我家就在一楼啊,有个小菜园,这是海绵么
叫我女王大人:我家也在一楼,被淹了!!!!
小太阳:我也一楼,车没了~
肉肉:哈哈,我太机智了,一直用雨水浇花
喂你一碗毒鸡汤:666666
姑娘十八岁:希望不要大拆大建!老小区伤不起啊啊啊啊
水哥:河海大学笑而不语
南航人:欢迎报考航空航天航海大学!
小美人鱼:南洋理工大学观光团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