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官方通报"官员称没公车不便看危桥":吸取教训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7年4月2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就凰岗镇柏树村带引水功能的石口桥因年久失修已成危桥问题,向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刘国南、建设与管理股股长程池元电话咨询情况。刘国南接电话后,以“水利局不管桥、既不清楚也不能解决此类问题,只负责办公室工作,不方便代传意见,无权派人去现场核查”为由,工作推诿,敷衍塞责,事后未向单位领导汇报。程池元接电话后,以“危桥的事情不是水利局管理,股室没几个人,也没有交通工具,不方便查看”为由,消极应对,态度生硬,事后也未向单位领导汇报。当晚8时许,中国江西网以《江西鄱阳县水利局一股长:公车改革后没车,不方便下乡查看危桥》进行报道,随后国内各媒体网站相继转载,造成不良影响。
事件曝光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指示。4月22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调查组,赴县水利局就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程池元、刘国南在接到中国江西网记者电话反映凰岗镇危桥情况后,工作推诿,消极应对,也没有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导致该事件在媒体曝光。4月22日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国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县水利局免去其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职务;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程池元同志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县水利局免去其县水利局建设与管理股股长职务。为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对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扬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责任重于山。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群众观念,积极履职担当,热情服务,主动作为,自觉树立起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为加快鄱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鄱阳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3日
4月21日,记者拨打鄱阳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刘国南手机,向其反映该县凰岗镇石口桥年久失修情况,刘称自己是办公室主任只负责办公室工作,工程不归其管,不方便代传达意见,更无权派人去现场核查。之后记者又拨打鄱阳县水利局建设与管理股股长程元池电话,向其反映危桥问题,程元池称没人没车,不方便下乡检查。
22日晚,记者从鄱阳县纪委获悉,因工作推诿、消极应对的鄱阳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刘国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程池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建设与管理股股长职务。
在边远山区水库检查防汛工作,手机信号不稳定未接到记者电话的鄱阳县水利局局长高扬负主体责任,受到诫勉谈话。经核实,该局有公务车4辆,工作用车可随时申请调配使用。他们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消极应对,决定对以上三人进行问责,并在全县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