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平碎尸疑案本月底再审 4人已服刑10年

京华时报 2016/11/23 07:06

  已被判死缓、在狱中服刑的4个村民的家人一直在为儿子喊冤。

  2000年5月24日,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发生一起杀人案,法院认定一男一女遇害,女被害人遭到强奸碎尸。两年后,4名嫌疑人相继落网,并在2006年被判处死缓。2013年10月,中店村村民方林崽因涉嫌强奸、杀人受审,当庭供认“乐平5·24奸杀碎尸案”系其所为。昨天,江西高院确定将于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再审此案。此时,4名犯人已在监狱服刑10年。

  京华时报记者近日从权威信源处获悉,此案又有新证据浮出水面:物证检验报告显示,凶案现场发现的3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被害者遗体始终未找到

  “乐平5·24奸杀碎尸案”发生于2000年,死者之一为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他的尸体于2000年5月24日清晨被发现在中店村“无天底”的田间,现场还有受害女子郝强带血的发夹、上衣、高跟鞋等物。

  中店村村民黄全正记得很清楚,当天儿子黄志强和村里人一起去现场看热闹。中午在岳父家吃饭,黄志强还有声有色地分析,这肯定是情杀。

  两年后,黄志强和同村的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相继被捕,他们和在逃的汪深兵一同被检察机关指控为凶手。

  2003年7月7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4名被告人死刑。法院判决书认定,2000年5月23日晚,黄志强等5人携带凶器伺机作案。当晚11时许,他们在“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蒋泽才、郝强,便上前索要钱财。蒋泽才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强见状逃走,汪深兵便去追赶。其余4人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程发根从蒋身上搜出5000元、手机等物。“随即5人先后对郝强进行轮奸。为灭口,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强颈部,其余4人按住郝强,将郝强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5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强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由于黄志强等4人一再在庭审中集体翻供,此案曾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4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后,该案即引起普遍关注,前后有20多名律师参与其中,均做无罪辩护。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4人死刑;上诉后,江西省高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人口供前后有明显不一致之处,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景德镇中院仍维持原判,4人继续上诉。

  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判对4人所犯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4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于何为“具体情况”,终审判决未加说明。当时,黄全正觉得天都塌了。但他坚信儿子不会杀人,将卖房卖地所得全部请了律师,四处鸣冤申诉。

  至今,4人仍在监狱服刑。2013年6月,汪深兵被捕,2014年被取保候审。

  京华时报曾报道,此案多名被告人有无作案时间证明,且死者创口应是斧刃形成,和黄志强等人供述的乱刀砍死不符。被告人指认的分尸、抛尸地点也均无发现。此外,黄志强等人交代了抛刀地点,但警方没有找到作案凶器。且案卷材料中,黄志强等人描述凶器为“军刺样刀”“尺余长的刀”“差不多样的刀”,十分模糊。律师在辩护词中提到,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先是准备去嫖娼,后因钱不够就去看艳舞、吃夜宵,但当时乐平已是穿单衣的季节,被告人如何携带“尺余长的刀”并不清晰。

  案卷材料显示,现场收集到3个兔牌烟盒和27个烟头,此外还有毛巾、红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车等物,但均未提取指纹。

  律师称,郝强是否死亡得不到证实,公诉机关认定黄志强等5人对郝强分尸,但除狗叼出的一段手前臂(经DNA鉴定确认为郝强手臂)外,至今未能找到关键的人体部位。被告指认的分尸、抛尸地点也均无发现。

  案发12年后有人“自认真凶”

  此案真正出现转机是在2011年12月4日,中店村村民方林崽被抓之后。这天深夜,方林崽因劫持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被抓获。21天后,乐平警方即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8年来针对女性的20余起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系列案件告破。

  警方通报称,方林崽当夜将女司机劫持至市郊附近山上,并向其家属索要1万元。在拿到8500元逃离现场后,女司机的丈夫报警,方林崽随后被人赃俱获,警方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一把短斧、一把自制的匕首、两根绳子、3枚烟蒂以及现金8500元”。方林崽最开始谎称是欲行偷窃,但经过连续审讯,在见家人的要求得到满足后,方林崽交代了全部罪行,包括一起未报警的命案。

  乐平警方在通气会上称,方林崽身材单薄,自小就被人欺负。成年后开始以蹬人力车拉客为生,又自我感觉屡屡被人欺负。为寻找心理平衡,最终选择以侵害女性方式找回自尊。他不定期会冒出强烈的作案冲动,异常兴奋到无法控制。每每这时,他便带上斧头、匕首、绳子到市郊游荡,随机选择目标。

  大案已破,方林崽却迟迟未能开庭受审。很快就有消息从管教干部等处传来,方林崽向警方交代,他2000年5月23日还犯过一起命案,“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

  2012年4月21日上午,中店村村民邹兰兰和黄彩华在乐平市赣东北大市场,正遇上戴着手铐的方林崽被押着指认现场。邹兰兰看到方林崽冲自己勾了勾手,两人走到方林崽身后时,他突然回过头说“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方林崽话一出口即被几名便衣捂住嘴带走了。

  2013年10月30日,方林崽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强制猥亵妇女和绑架案在景德镇中院不公开审理。被害者律师薛荣民称,方林崽当庭承认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为其所杀。景德镇中院证实此说法,并称方林崽还交代了一些细节。

  景德镇中院和检察院均称,由于方林崽自认绿宝超市老板为其所杀,他所涉及的系列侵害女性案立即中止审理,目前已经撤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汪深兵的律师唐天昊庭后曾与方林崽的法律援助律师深入沟通,对方称,方林崽对律师并不信任,“只有公检法司成立联合调查组,媒体和律师都介入的公开环境下,他才愿意指认(郝强的)藏尸地点”。

  DNA新证据指向招供“真凶”

  2015年5月11日,此案多名申诉代理律师到江西高院申请查阅案卷,但遭到拒绝。经多方交涉,2015年7月6日,江西高院立案一庭一副庭长承诺,安排律师在8月初查阅了案卷。同年7月31日,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复查该案。

  今年1月19日,在立案复查即将到期前,经最高法批准,江西高院决定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4月27日,江西高院依法作出决定,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

  记者昨天获悉,江西高院举行了此案的庭前会,决定将于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有当地内部权威信源告诉记者,此案又有新的证据浮出水面,该证据是江西高院确定再审此案后,江西省检察院在一份物证检验报告中发现还有一份未移送的检验报告,乐平市公安局应省检察院要求而补交。

  该信源介绍,在这份物证检验报告中,检材包括现场提取的20余枚烟蒂,以及包括方林崽、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程发根、蒋泽才、汪水家(汪深兵父亲)、程雪娇的血样。鉴定结论显示,所检现场提取的3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该权威信源还透露,此检验报告的出具时间是2013年4月中旬,之后方林崽于2013年10月30日开庭受审,直至江西高院决定再审“5·24”案后,乐平市公安局才提交。

  此前,警方曾向媒体提及,系列女性被侵害案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在现场抽完烟后,往往将烟头全部带走。方林崽被抓获时,其身上被搜出了3枚烟蒂。看到这一新闻后,黄全正想起来,过去和方林崽抽烟时,对方总是把烟头扔在地上,自从他讲了“5·24”案中27枚烟头的细节,方林崽就改了习惯,抽完烟后就把烟头揣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