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大博文学院院长道歉 患癌女教师获赔50万

央广网 2016/08/24 06:37

刘伶利的母亲刘淑琴拉着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陈玲的手哭诉。本文图片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 何锴 图

  央广网兰州8月23日消息(记者焦健)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陈玲等人23日下午两点多来到了患癌去世女教师刘伶利的家中,向刘伶利的父母道歉。 随后,校方与刘伶利老师家属对补偿问题具体商谈,双方达成和解,并现场签署了《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中包括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向刘伶利家属已经补发的工资57600元,丧葬抚恤金14400元;补偿所有医疗费40万元、亲属救助金6万元、抚慰金4万元,以上三项共计50万元将于签约2日内付清。

       兰州交大博文学院承认开除患癌女教师违法

  刘伶利在查出癌症后,因为在北京治疗没有及时交上假条,被工作单位以“连续旷工”为由开除。尽管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兰州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校方开除决定无效,但学校回应“不知是癌,没有补假”,迟迟没有履行判决。8月14日,女教师刘伶利因为癌症并发心脏病,离开人世。

  刘淑琴说,刘伶利在去世之前还有两个愿望:一是不要抢救,不要插着管子离开这个世界;二是要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希望能帮助别人。

  “我想把我身上的器官、血都捐给别人,可是我有病,我怕别人嫌我身上的其他地方不干净,那我就捐献我的眼角膜吧。”回忆起女儿临终前的这句话,刘淑琴刚刚擦干的眼泪又不听话地流了下来。

  但最后眼角膜还是没有捐献成功,“刘伶利走得太急了,没来得及,我到现在都觉得,没帮助女儿完成这个最后的愿望特别遗憾。”

  8月14日,刘伶利在医院去世。按照当地的习俗,没有结婚的死者不能正常下葬,骨灰也必须要马上撒掉,不能保存。

  当日,兰州市青白石乡一个吊桥上,两位刚刚经历丧女之痛的老人站在桥上,把自己女儿刚刚火化后的骨灰,撒入桥下的黄河。

  22日是女教师刘伶利离世第八天。他的父母终于在这一天等到了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承认开除刘伶利的行为违法,补发了她7.2万元的工资和丧葬费。详情>>

       早前报道:兰州交大院长向刘伶利父母道歉 称开除是集体决定

  对于刘伶利患癌被开除一事,陈玲首先表示学校在处理时做得不恰当,但她多次强调,学校并不知道刘伶利老师患癌。

  “我们学校一直不知道刘老师得癌症这件事,我本人也是18号看到新闻报道才知道,非常震惊,马上就给人事处江处长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打电话,责成他们尽快到律师事务所联系家属解决这件事。”

  她说,对刘伶利做出的开除决定,并非是她一人的决定,“签署解除和刘伶利劳动关系的文件上,确实是我的名字,我们学校的文件都是要院长署名,这是规定。但做这个决定我们是开会讨论过的,处长正职以上的干部就有二三十个,是集体的决定。”

  “起初我对整件事也是不知情的,开会时人事处处长只是提交了结果给院长办公室,我们只知道刘伶利老师有82天没有来上班,(她得)癌症的事是媒体曝光后才知道。”

  对此,现场有记者问:“一审判决下来时也不知道吗?”

  陈玲表示不知情,“江处长可能是知道这个件事,但我们学校(领导)真的是不知道,这也是我非常遗憾的地方,如果刘伶利老师的母亲会发一个短信,会打一个电话,或者写一封信给我,我都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