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心驾驶闯红灯 酿事故害人又害己

2022年09月27日 16:29:07 | 作者:庞开齐 吴非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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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9月26日)下午,在徐州市鼓楼区解放北路与黄河路口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名轿车驾驶员在开车途中因分心闯红灯,直接撞上了正在过斑马线的骑车人。

   

  当天下午13时30分许,徐州市交警支队鼓楼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鼓楼区解放北路与黄河北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小汽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甘雪松第一时间带领队员奔赴现场勘察。抵达现场后,只见一辆蓝色小轿车打着双闪灯停靠在路段斑马线位置处,另有一名电动车倒在小轿车车左前方位置处,现场有一名男子,衣物破损,现场物品散落一地,面部多处擦伤,腿部不能动弹。

  后经民警调查得知,该男子正是电动车驾驶员,民警也随即拨通120急救电话,将该男子送至医院救助。经医院诊断:该男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

  民警在调取了现场的路面监控录像之后发现: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员正沿着解放北路立交桥由北向南行驶至解放北路与黄河北路交叉口时,因没有注意观察到路口处红绿灯的红灯状态,便径直通过。殊不知,从车辆左前方径直驶来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车,小轿车躲闪不及,致使事故发生。值得庆幸的是,电动车驾驶员在事发时佩戴了安全头盔,并没有对头部造成损伤。目前,伤者伤势已经得到控制,并无大碍。

  在本起事故中,小轿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鼓楼交警大队进一步办理。

  闯灯酿事故,害人又害己,在此,徐州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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