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远亲不如近邻,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能想到同住一个小区的“他”竟是个十足的骗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一次次编织谎言,诱骗老邻居上当受骗。这样一起欺诈熟人的案件也许会给你警醒:小心,骗局无处不在。今天,记者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了这么一起案件。
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郭某系同住某小区的邻居。2015年6月至2020年9月间,被告人李某先后虚构经营蛋糕生意、系某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事实,以资金周转、打官司送礼、打点关系等为由,诈骗被害人郭某现金人民币75.5万元、香烟约7条共计价值0.5万元,所骗赃款及香烟转手变现后,均被其用于购买彩票挥霍。案发前,李某在几经催告下向郭某返还人民币4万元。后李某与郭某之子就还款问题发生纠纷,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将其带至派出所处理,这起熟人间诈骗案就此浮出水面。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和适用法律正确,予以采纳。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系邻居关系,结合对其家庭情况的了解,利用被害人年纪较大、对事物辨别能力受限等条件,诱骗其出钱为自己所谓的“蛋糕生意”“打官司”买单,同时通过伪造营业执照等方式,让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身份和还款能力深信不疑,一次次掉进其设下的圈套,钱财白白被骗。通过本案旨在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朋友们,在与他人交往时注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不轻易交出钱财,具有一定典型意义。
法官表示,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类新事物层出不穷,由于年龄的限制和所处生活圈层的影响,使得老年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有限,又由于信息获取渠道单一,面对熟人之间拉关系、伪造人设编谎言时等往往易陷入错误认知,落入不法者的圈钱套路。为保障自身财产安全,广大老年朋友们在遇到类似情形时应多与家人沟通商量,对各种索财套路保持警醒,时刻守好“钱袋子”。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