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管理 连云港海事部门“十条红线”压实水上施工项目部主体责任

2022年01月21日 16:18:30 | 作者:姜杨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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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对辖区内水工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保障春运、春节期间水工项目安全实施。1月17日至21日,连云港海事部门开展重大节假日水上施工项目部走访。

  据悉,该部门执法人员走访了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中交广州航道局、中交上海航道局、中交天津航道局、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在连云港的工程项目部,详细了解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工程、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徐圩航道疏浚工程及旗台作业区绿色专业化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围堤工程进展情况及施工区域的地理条件与水文条件,做到对施工区域安全环境的掌控。走访期间,执法人员对施工项目部提出涉水工程安全管理“十条红线”:一是禁止涉水工程项目和施工船舶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从事施工作业。二是禁止租用和使用内河船舶、“三无船舶”参与施工作业,施工船舶必须满足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要求。三是禁止超过施工许可内容和范围进行施工。四是禁止恶劣天气和海况下冒险施工。五是严格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将施工船舶及其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并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船舶发生险情、事故及时报告海事主管部门。六是施工作业区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信号,配备必要的警戒船舶。七是禁止施工船舶超载运输、配员不齐。八是参与施工船舶配备符合要求的AIS设备并确保AIS正常开启。九是施工船舶作业期间按照规定显示号灯号型,保证VHF全时守听。十是施工船舶按照规定进行进出港报告,严格遵守船舶航行安全和防污染各项规定。“十条红线”对施工单位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压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各项安全管理的要求,督促项目部开展内部安全隐患的自我排查以及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意识,加强对施工船舶管理及船员管理,做到对施工情况的实时掌握。

  下一步,连云港海事部门将会持续关注水工动态,强化安全提醒、强化现场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与项目部建立规范的信息互通制度,定期互通疏浚物数据、施工船动态、船员管理等关键数据,形成共享共治的良性互动局面,全方面多角度地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确保水工项目的施工安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姜杨 通讯员/薛鹏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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