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号,下午3点钟左右,淮安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有两辆轿车打着双闪灯,停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民警随即下车查看情况。经询问双方驾驶员,民警得知,原来两辆轿车在高速上发生了追尾事故。
由于双方驾乘人员均未受伤,车辆损坏也不严重,于是,民警提议让双方驾驶员协商处理,可这时,被撞车辆司机夏某却向民警透露了一条重要消息。夏某说,车辆被撞后,他第一时间和肇事车辆驾驶员进行沟通,并在交谈中,闻到了对方驾驶员身上有酒味。
得知这一线索后,民警随即对肇事车辆驾驶员陈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陈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4毫克,涉嫌醉酒驾驶。 原来,陈某当天中午在连云港市灌南县,和几个朋友吃饭时喝了点酒,酒后驾驶车辆上高速准备赶回淮安市区家中,在行车过程当中 由于酒精发生作用产生困意,导致车辆追尾前方车辆 !
目前,民警已带陈某进行抽血检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晓靓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