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袭警,扬言“打的就是你!”

2021年11月27日 12:59:30 | 作者:徐恺言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973a0b99f179472ab91ceb6cea7ee457 37090128 2021-11-27 12:59:30 /a/20211127/973a0b99f179472ab91ceb6cea7ee457.shtml

  “我是警察,正在执行公务!不要动手,不要动手,我跟你讲过了啊!”

  “我动手了怎么滴!”

  这段对话出现在今年5月2日下午,当时执勤交警正在对违法闯红灯的袁某进行行政处罚,醉酒的孟某上前让袁某直接离开无需理会行政处罚事宜。执勤交警主动上前表明身份并了解情况,在得知二人并不认识之后,执勤交警劝孟某尽快离开,不要阻碍执行公务。但孟某不仅不听劝阻,还开始推搡执勤交警,直接拉拽交警的双手。交警再次表明身份后,孟某竟直接张开双手击打执勤交警的头部,将其帽子和墨镜打落在地,并用脚踹执勤交警的大腿,还扬言“打的就是你!”之后孟某妻子赶来,与交警一起将醉酒的孟某控制住。 

  11月26日,惠山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这样一起袭警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惠山法院审结的首起袭警罪案。

  惠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拘役五个月。

  袭警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人民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事件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受到严惩。

  本案中,被告人孟某是醉酒后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的,仍应当负刑事责任。法院结合被告人孟某醉酒状态、暴力袭击的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 编辑/张泉泉)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