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性!泰州市出台犬类管理办法

2021年01月14日 11:01:46 | 来源:我的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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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

  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近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出台

  《泰州市犬类管理办法》

  《市区大型、凶猛类宠物禁养区域》

  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区大型、凶猛类宠物

  禁养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宠物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现将市区大型、凶猛类宠物禁养区域通告如下:

  第一条  市区大型、凶猛类宠物禁养区域如下:

  (一)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健康大道以北、引江河以东、京泰路(京泰路南延线经周山河至东风快速路)和东风快速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二)高港区:环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三)姜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以及东方巴黎城、太宇家俱城、正脉家俱广场所属区域。

  第二条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在禁养区域内饲养大型、凶猛类宠物。违法饲养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举报电话:110。

  第三条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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