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1日),记者从镇江法院获悉,近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毒品运输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30日,被告人王某某在缅甸赌博时输光了,在云南省沧市,他认识了当地一个“能人”,受“能人”委托,王某某帮他寄点东西到广东清远。丹徒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吴俊猛介绍:“这个‘能人’也是给了他4000块钱,给了他一个显示器,他心里也清楚这个显示器里面装的应该是毒品。”
此时,王某某起了贪心。他另外找了一个商店买了显示器,把新买的显示器按照这个能人指示的地点,寄到广东清远,把装有毒品的显示器通过当地的一个快递,寄到他的老家泰兴。
让王某某没想到的是,从他寄出这台显示器那一刻起,整个过程都在警方的监控之下。今年1月6日下午,当王某某得知其邮寄的快递到达镇江丹徒区后,就约了第二被告秦某驾车前往快递部领取。“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原来一起共事,也听二被告人讲述,他也有吸毒的情况在,第二被告知道他去缅甸赌博,可能会顺便带毒品回来。”
两人赶到快递分拨站后,秦某在车上等候,王某某下车领取快递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缴获毒品900多克,经公安机关提取数量检测,发现这类毒品是氯胺酮,俗称K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秦某明知毒品而运输,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
最终,王某某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秦某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