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买到中粮"伪公寓" 业主维权终“翻盘”|解忧帮

2020年11月02日 22:40:3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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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我们关注了这样一件事,南京多位业主花了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购买了中粮祥云悦广场的公寓,今年九月份,业主拿房的时候发现,买到手的房子根本就住不起来。当初宣称的公寓,在交付的时候却成了“办公房”,那么,此事的进展情况如何?来看追踪报道(详情)。

  10月20日记者介入后,开发商表示10月底将会给业主答复。10月30号,记者再次来到售楼处,见到了销售部邓总监,然而,针对记者的采访,这位销售总监很不耐烦。

  

  南京中粮祥云悦广场销售副总监邓潇说:“我们今天已经按照政府的要求,在信访局给所有业主回复了,至于什么样的回复,这个没有必要告知你们记者,我们跟业主已经沟通过了,我们不满意哎。”

  对于开发商是否同意办理退房?邓总监却只字不提。然而,记者在售楼处看到,多位业主已经在办理退房。

  业主胡女士填写的退房申请显示,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业主需要配合开发商在30天内,到南京市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撤销备案手续,在办理完上述手续后,30日之内,开发商将购房款退还给业主。

  但是,针对开发商单纯的退房退款方案,业主并不认可。

  南京中粮祥云悦广场业主孙先生称:“前期是开发商存在误导,现在我们要求他退房,相应的利息还有手续费,都要由开发商来承担。退房协议上面关于贷款的利息,还有提前还贷的手续费,都是由我们购房者来承担,这一点我们不认同。”

  南京中粮祥云悦广场业主杜先生表示:“我们要求中粮地产全额返还房屋的本金,全额返还装修货款,承担我们从2018年至今产生的利息。” 

  那么,退房业主究竟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呢?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表示:“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过程中,存在误导或者是恶意欺诈的情况,我认为分两种情况来考虑,第一种是业主一次性支付全款,开发商除了退还购房全款之外,还应当向业主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毕竟这一部分也是消费者实际产生的损失;第二种情况是,业主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房屋,业主向银行支付按揭的利率,也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

  业主表示,针对开发商不愿承担利息一事,下一步,他们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零距离》记者/吴传勇 杨泽宇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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