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提醒:路口骑车逆行也属违法 人行道上不得骑车

2020年10月26日 14:35:57 | 作者:秦禾东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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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电动自行车“百日整治”的持续推进,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在不断提高,但一些安全细节仍然被忽视,对此,南京交警部门发布相关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我国实施车辆右侧通行原则。在路段上行驶时,大多数人都知道遵守右行原则,但是在路口通行时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违法比较突出。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宣传室民警曾策力表示,如果非机动车在路口是沿着顺时针方向来通过路口,则是逆向行驶,在路口逆时针通过路口则是顺向行驶,在路口逆向行驶也应当下车推行,按照行人的通行规则从人行横道通过。

  简单来说,以虎踞北路北京西路路口为例,图中红线方向为非机动车逆行方向,需要下车推行,而绿色方向为非机动车顺行方向,可以正常骑行通过,目前交管部门在路口顺时针方向都设置了交通标志牌。

  就在这时,一位女士骑着一辆共享单车,逆向行驶通过斑马线路口,随即被交警拦下。最终,这位女士因逆向行驶被依法处以20元罚款,记者发现,逆向通过路口时,骑行市民较少,多数市民都能下车推行通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先生说,应该叫推过来,因为是人行道,这边是快车道不能走。

  除此之外,视线盲区闯红灯、看手机“盲驾”同样非常危险,10月6日早上,在乐山路河西大街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提前进入路口,此时一辆左转的黑色轿车见黄灯便加大油门,由于中心隔离绿化带视线盲区,最终电动自行车被撞飞在地。8月31日中午,外卖骑手刘某一边骑车一边操作着手机,这时一辆黑色轿车正在右转,刘某并未察觉一头撞了上去摔在地上。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宣传室民警曾策力说,这两起典型事故案例都其实跟电动车驾驶人的视线有关系,像这两起事故,非机动车都要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

  另外,近期南京交警还针对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规骑行开展查处。

  (来源:《零距离》记者/秦禾东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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