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险施救及时有效,一辆自燃的黑色轿车火势很快被扑灭,为车主挽回了巨大损失。
10月16日晚18点18分左右,天色已黑,在扬州市区平山东岗西南口正进行晚高峰交通执勤的交警四大队民警夏兆富等人发现,有一辆黑色的轿车打着“双跳”急停在距离他们北侧约30米处的路边,在昏暗的路灯下,隐隐看到该轿车冒着大量白烟。夏兆富凭着职业敏感,感觉该车有事情发生,赶紧急跑上前查看,这才发现这是一辆车牌为浙A的黑色轿车,车头的引擎部位冒着阵阵浓烟,并伴有烧灼的异味。
这时,车主朱先生神色焦急地向民警求助称,他驾驶该车从高邮返回扬州,车子在行经此处时突然听到异响,发现车头内开始自燃,立即将车停在此处,但是车内没有带灭火器。见此险情,夏兆富立即将在场的警力分成二组,一组由他本人负责在周边寻找灭火器,一组由民警负责维持现场交通秩序。
夏兆富这组立即拦下一辆车牌为苏K的过路轿车,车主万先生听说此情况后,二话不说,赶紧从自己的车辆后备箱里取出灭火器交给民警。拿到了灭火器,夏兆富带领辅警王首智、王欣,不顾危险,靠近正在冒烟的轿车,对着冒烟的地方一阵猛喷,很快手中的灭火器喷完了,车子冒的烟虽被压下去了,但是还是有少量烟在往外冒。
大约两三分钟后,两辆消防车拉着警报闪着警灯赶到了现场。民警带着辅警对现场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指挥消防车快速转向掉头停靠现场,为抢险又争取了一分钟的时间。
经过一番紧张的扑救,自燃车辆的火情终于被完全扑灭了。因抢救及时,车辆损失不大。车主朱先生对现场所有参加抢险施救的人员表示由衷的感谢。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祝隽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