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5时许,在宿迁市区黄河路和项王路交叉口处路口,不少没戴头盔的市民正在等红灯,此时一辆无人机升空,对过往驾驶电动车的市民开始喊话……
“9月1日起,我市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进行处罚,首次罚款20元,第二次及以上罚款50元,宿迁交警提醒您,驾乘电动自行车请戴好安全头盔,不要越线、不要闯红灯、不要逆向行驶。”
原来,这是宿迁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对9月1日即将实施的《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进行宣传。在现场民警通过操控无人机拍摄路面车辆,并借助无人机上的喊话器,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范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
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科民警周伟告诉记者:“用无人机喊话效果非常好,许多市民都用手机进行拍摄,然后发到自己的微信群、朋友圈,能够起到二次传播的作用!”据介绍,从9月1日起,宿迁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进行处罚,采取无人机喊话能让更多市民了解这项政策,另外也能提醒更多的市民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江苏广电宿迁中心站/徐徐 通讯员/韩坤 编辑/俞思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