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处罚了! 新规首日 盐城交警做了这些……

2020年08月01日 17:50:42 | 作者:沈春良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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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8月1日)起,盐城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按照规定应该佩戴安全头盔。上午,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多个地点同时开展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动,并现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回访事故当事人、赠送安全头盔等活动。

  现场查处,入户宣传,城市农村不漏死角

  “阿姨,骑电动自行车出门要戴头盔才行,这样安全。从今天开始,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就是违法行为啦,麻烦您到我们的安全教育点学习相关法律知识。”8月1日上午9点40分,在盐城市区世纪大道与人民路“胡宏飞路长工作室”,盐城交警支队六大队组织10余名警力与志愿者参加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专项整治行动。

  在路长工作室内,不少因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头盔的市民正在学习,有的在观看普法教育视频,有的在签订文明交通志愿书,有的正在穿交通志愿者的衣服准备上路协勤,还有的正在接受交警部门赠送的头盔准备驾车离开。

  违法了,怎么还有礼物呢?交警支队六大队铁骑队队长胡宏飞解释:“因为是新规实施的第一天,考虑到确有市民不知道相关规定,所以交警部门会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随后在完成交通安全答卷与上路协勤一小时后,由交警部门赠送并佩戴好安全头盔再上路行驶。”

  上午10点,在盐城亭湖区黄尖镇黄尖居委会的会议室里,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正在进行着。来自交警支队的安全宣传教官正为80名村民代表讲解新规,并现场赠送安全头盔。“您好,我是交警中队的民警,今天实施新规,以后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就要处罚了,这里送您一顶安全头盔,希望以后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安全课一结束,交警支队黄尖中队的民辅警们便在镇里入户走访进行宣传。

  “一些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以往因不戴头盔造成的事故不少。这次新规发布,我们希望通过宣传与查处,不断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遏制不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现象,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支队黄尖中队中队长丁强强介绍。 

  调解事故,赠送头盔,执法之中寄托安全

  “因为没戴头盔,在事故中造成你的头部擦伤,今天正好是8月1日,以后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就是违法行为了,这里我们赠送一顶安全头盔给您,让您今后安全出行,同时也希望您不要再违反交通法规了。”“谢谢!谢谢戚警官!今后我再也不会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了。”这是发生在交警支队六大队伍佑中队大院内的感人一幕。

  原来,7月26日上午,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钱某发生碰擦,致段某头部轻微擦伤。8月1日上午,段某与钱某来到伍佑中队处理事故。经查,段某因逆向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交警部门对段某逆向行驶、未悬挂号牌的2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处理。临离开时,骑电动自行车却没有安全头盔的段某被事故中队中队长戴荣飞叫住,只见戴荣飞拿出一顶新的白色头盔送给段某,并亲自为段某示范佩戴好,段某感动得连声道谢。

  “近三年,在我市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中:69%的人死于颅脑损伤;人伤事故中36%的人头部受伤,这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所致。 今天,新规实施,我们提前预备了一些安全头盔,在调解处理完事故后,发现只要是骑电动自行车前来处理且没戴头盔的我们都会赠送一顶安全头盔,并提醒他们吸取教训,在出行中戴好头盔。”戴荣飞说。

  线上赠送,线下也送,安全宣传多维发力

  “阿姨,这是微信答题二维码,你参与交通安全答题即可获赠一顶头盔!”“大伯,文明出行,从‘头’开始,盐城交警倡导骑行佩戴头盔!”7月31日晚,在盐南高新区欧风花街,交警支队举行了一场线下答题送头盔活动,目的就是为了提升居民平安出行意识,切实提高电动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

  据悉,从5月起,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组织“一盔一带”宣教队走进社区、企业、学校、单位等进行常态化宣传,通过安全宣讲、赠送头盔等活动呼吁大家出行戴好头盔。

  与此同时,盐城交警新媒体工作室还在微信、微博、头条、抖音等平台开展“交通安全答题挑战赛”,每天对参与的网友送出安全头盔。

  “太感动了!我刚准备去买一个头盔,现在不用了,谢谢盐城交警!”

  “这个活动好!普及知识,还有礼品拿。”

  “虽然没中奖,但是看着事故视频,听着警官的讲解,真的是长知识了。”许多网友对线上活动表示了支持。

  交警支队新媒体工作室负责人单娴表示:“我们举办线上、线下送头盔活动,送出的不仅仅是头盔,还是一份期盼,希望市民朋友在活动过程中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在出行中将头盔戴起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给自己一个安全保障。”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新规实施,正是我们城市文明的进一步体现,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与幸福感。交警部门将秉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努力推动新规落地生效,让每个人心中树牢规则意识,切实提升驾、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

  (来源:江苏广电盐城中心站/沈春良  通讯员/韦业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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