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2020年03月26日 09:47:38 | 来源:南京日报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规定,现将南京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打算的报告,管委会成员调整增补建议,2018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安排建议,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建议,南京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等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南京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贷款管理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客户服务处、稽查支队、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和纪律监督室;下设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4个行业性分支机构,城中分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北分中心、浦口分中心、六合分中心、溧水分中心、高淳分中心等7个区域性分支机构。从业人员234人,其中,在编142人,非在编92人。

  目前,7个区域性分支机构和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已纳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12156家,实缴单位58342家,净增单位10278家;新开户职工33.42万人,实缴职工253.28万人,净增职工15.03万人;缴存额468.73亿元,同比增长15.42%。    

  其中,南京中心本级实缴单位56187家,实缴职工224.24万人,缴存额371.09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实缴单位1971家,实缴职工20.73万人,缴存额71.83亿元;铁路分中心实缴单位148家,实缴职工6.62万人,缴存额19.99亿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实缴单位13家,实缴职工1.3万人,缴存额4.63亿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实缴单位23家,实缴职工0.39万人,缴存额1.19亿元。

  2019年末,缴存总额3221.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03%;缴存余额1218.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7 家,较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315.27亿元,同比增长15.23%;占当年缴存额的67.26%,比上年减少0.11%。2019年末,提取总额2002.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6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10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4万笔326.70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71%、51.34%。其中,南京中心本级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3万笔279.92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6万笔34.14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1万笔10.91亿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1.24亿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49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0.34亿元。其中,南京中心本级107.78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15.24亿元,铁路分中心5.76亿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1.32亿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0.24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24万笔2150.93亿元,贷款余额1158.6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11%、17.91%、20.4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5.06%,比上年末增加4.7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1家,较上年无变化。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1.08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9年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为零。

  (五)融资

  2019年无融资。截至2019年末,累计融资总额99.20亿元,融资余额为零。

  (六)资金存储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5.46亿元。其中,活期0.1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3.18亿元,1年以上定期21.1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21.03亿元。

  南京中心本级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6.52亿元(周转性定期存款)。其中,活期0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8.3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8.22亿元。

  省级机关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79.56亿元。其中,活期0元,1年以内定期(含)50.26亿元,1年以上定期19.74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9.56亿元。

  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4.03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1.82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2.21亿元。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存款额3.24亿元。其中,活期0.001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8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44亿元。

  华东石油局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11亿元。其中,活期0.11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亿元,1年以上定期1.4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6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5.06%,比上年增加4.64%。其中,南京中心本级资金运用率103.02%。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388,631.08万元,同比增长17.89%。其中,南京中心310,576.73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56,172.03万元,铁路分中心17,997.60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2,734.58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1,150.14万元。存款利息46,622.4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1,988.45万元,国债利息0.00万元,其他20.23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9年,业务支出207,136.38万元,同比增长16.90%。其中,南京中心165,657.57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30,297.68万元,铁路分中心9,131.86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1,478.12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571.15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9,212.02万元,归集手续费14,019.1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905.16万元,其他0.03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181,494.70万元,同比增长19.05%。其中,南京中心144,919.16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25,874.35万元,铁路分中心8,865.74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1,256.46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578.99万元。增值收益率1.59%,比上年增长0.06%。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4,615.4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793.5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085.70万元。2019年上缴财政2018年度管理费用6,734.0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131.99万元,其中,南京中心上缴43,331.99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上缴0.00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0.00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上缴1,800.0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上缴0.00万元。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36,273.22万元。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4,799.52万元,其中,南京中心提取418,433.38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提取179,082.79万元,铁路分中心提取16,190.71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提取10,910.92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提取181.7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7520.35万元,同比减少1.43%。其中,人员经费4476.17万元,公用经费434.74万元,专项经费2609.44万元。南京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407.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440.99万元、291.19万元、1675.56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69.9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09.86万元、81.87万元、478.2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86.8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25.32万元、27.68万元、233.83万元;省监狱系统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69.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0.00万元、34.00万元、135.0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86.8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86.8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476.32万元,逾期率0.13‰。其中,南京中心本级0.12‰,省级机关分中心0.19‰,铁路分中心0.056‰,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0,华东石油局管理部0。

  根据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149号)要求,按贷款余额的1%或增值收益的60%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94615.42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36273.2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3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9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未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8.63%、6.3%和15.4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0%,国有企业占3.96%,城镇集体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2.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8.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3%,其他占5.2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5.20%,国有企业占13.97%,城镇集体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8.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5.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4%,其他占5.57%;中、低收入占94.6%,高收入占5.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8%,国有企业占7.61%,城镇集体企业占0.73%,外商投资企业占7.6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9.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4%,其他占6.31%;中、低收入占98.91%,高收入占1.09%。

  (二)提取业务

  2019年,117.3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5.2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9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3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19%,租赁住房占12.23%,其他占0.1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8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2%,出境定居占0.29%,其他占2.8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49%,高收入占5.5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44.92万平方米,预计未来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南京中心本级969906.31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 5633.0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3.37%,90-144(含)平方米占43.69%,144平方米以上占2.94%。购买新房占38.9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17%),购买二手房占61.0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0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8.2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7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54.18%,30岁-40岁(含)占34.32%,40岁-50岁(含)占9.61%,50岁以上占1.89%;首次申请贷款占87.79%,第二次申请贷款占12.21%;中、低收入占95.79%,高收入占4.21%。

  2.异地贷款:2019年,铁路分中心发放异地贷款36笔1979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61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4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3亿元,建筑面积19.61万平方米,可解决3,534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6.86%,比上年增加18.7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调整情况

  为了“做专管理、做强服务”,实行“管服分离”,进一步提升效能,将原在信息管理处挂牌的客户服务处单独设立,加强对客户服务的管理;成立城中分中心,承担原归集管理处和贷款管理处的业务审批和窗口服务职能;成立归集贷款管理处,承担原归集管理处和贷款管理处的业务管理职能;成立江北分中心,满足江北新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服务需要。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调整了年度缴存基数。2019年度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8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7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提升服务技能。对分中心和42个承办银行服务窗口开展服务巡查,并督促整改。邀请专家对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2场服务规范和服务技能专项培训;组织7家归集业务承办银行140名柜面人员开展提取审核和业务操作培训;对500家缴存单位开展20场网上营业厅业务操作培训;联合社保对全市2500家单位开展90场业务操作培训;组织21家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开展8场贷款政策业务培训。

  2.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办事材料;明确5%-12%之间的缴存比例调整缴存单位自主办理,无需中心审批;郊区二手房贷款审批实施无纸化审批;取消二手房有抵押不能申请贷款的限制;签订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贷协议实现一站式办结;缴存、开销户、缴存比例调整、转移业务已全面实现网上办理。

  3.提供多渠道咨询服务。优化“12329”服务热线功能,对“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的导航菜单、自助语音内容进行升级;全年“12329”电话接听51.3万个,网络回复、互动交流5.2万人次;截至2019年12月底,微信公众号访问量128.8万人次,手机APP访问量987.5万人次,门户网站访问量153.8万人次;全年办结“12345”转办工单7620件,在南京市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活动中,列第四组15个有对应成绩部门(单位)的第1位;办结和谐信访系统转办信访件36件,建议提案2件。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平台。采用最新技术手段重塑业务流程,建设移动端网上办事大厅。搭建8大公积金服务类型板块,包括个人账户查询、提取业务、转移业务、贷款业务、还贷业务、证明材料办理、便民服务和微客服,利用共享信息基本实现个人线上业务全覆盖,进一步与省市政务平台对接。业务办理从“5×8”柜面服务转变为“7×24”全天候服务。综合服务平台顺利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组验收,并在全省率先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2.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房产、不动产、社保、民政、公安、税务、市场监督管理、残联、商业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智能审核,减少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公积金提取“全程在线办理、资金一日到账”。

  3.顺利对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按期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确保数据及时上传更新,为实现个人公积金信息全国通查、个税抵扣核查提供数据支撑。

  4.提升系统风险防控能力。健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系统数据库权限及操作管理规定》,制定《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外包管理办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优化完善系统监控平台,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巡检和专项检查;加强系统运维审计,规范数据操作和运维管理流程,确保数据安全和操作安全。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被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南京市文明单位;贷款管理处被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评为江苏省住建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机关党委被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陆旋、董登峰等2名同志被中共南京市委评为市机关作风建设先进个人;吕雪辉、肖昕昕等2名同志被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评为12345政务热线先进个人;王一峰同志被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市级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沈波同志被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评为江苏省住建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

  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被省级机关工委评为“2019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标兵党支部”;被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省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江苏省委评为2017-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江苏省青年文明号;柏雪、史培岭、孙文静等3名同志被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省政务服务中心先进个人。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9年中心对15家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南京某电子有限公司、南京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南京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家)、江苏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家单位,法院均做出准予执行行政决定裁定,现已执行完毕。

  2.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某(南京)数控磨床有限公司、江苏某职业培训学校、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某区某社区居民之家、江苏某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南京某保健制品厂、南京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京某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某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10家单位,法院仍在执行中。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