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南京市房产局近日印发了《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试行)》,推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12月1日,在南京租房也要像买房一样,需要网签备案了。
租赁合同网签办法规定,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登录租赁平台发布出租房源的,应通过平台核验并取得核验码,房源成交应通过租赁平台进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并申请登记备案。房屋中介出租房屋必须具备授权委托书,还要准备一份类似于产品说明书一样的房屋的权属情况说明,包括房屋的面积、有没有查封、抵押的情况等等。
租赁合同网签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分"自行交易"和"经纪机构"两个版本,用户可登录南京网上房地产下载使用。跟旧版相比,目前使用的租赁合同范本增加了20多个条款,如:明确约定了居住人数,并要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房屋,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承租方擅自增加居住人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但是出现了单位整租房屋,把房屋改造成员工宿舍,进行了房屋主体的改造,或者住进了太多的人使用明火、私拉电线等等对于房屋主体形成安全隐患的时候,房东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市民办理个人间自行交易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时,可通过网络渠道、自助终端设备、区房产管理部门或受房产管理部门委托的街道、社区、金融机构、物业公司等办理,但并不做强制要求。另外,租赁合同网签办法对于房屋中介低价收、高价租的行为也进行了禁止,明确房屋中介机构如果经营自营房屋,需要获取相关资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关玮玮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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