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政齐救助!五旬男子上午走失,下午回家

2019年10月08日 21:46:49 | 作者:朱延庆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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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8日)上午,淮安市洪泽区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高良涧街道灯塔村附近有一名五十岁左右的流浪男子需要救助。民警出警后发现,该男子疑似有精神障碍,于是将其送到了洪泽区救助站暂时安置,同时与救助站一起查找其相关信息。

  洪泽区救助站副站长王少才告诉记者,自己与男子沟通过,发现他说不出姓名和家庭地址,只能听出是淮安地区口音,而他所穿的衣服还比较干净,综合这两点来判断,男子流浪的时间应该不长,是洪泽周边居民的可能性较大。救助站通过内部信息系统对该男子的身份进行了查找,并通过媒体、网站及省市两级救助平台发布信息,希望寻找到他的家人。

  洪泽区城东派出所民警通过技术手段比对发现,该男子可能是淮安市淮阴区高家堰镇人,疑似叫周某某,于是与当地派出所进行了联系,请对方进行核实。

  下午4点40分左右,好消息传来,公安方面的比对结果确认,这名男子就是周某某,他的家人已经赶到洪泽并将其接回。

  (左起:洪泽区救助站副站长王少才、周某某、周某某父亲)

  据了解,周某某早年因家庭变故受到刺激产生了精神障碍,目前和80岁老父亲一同生活。但由于其父年事已高,无法照顾周全,今天早上周某某从家中出走,直到在洪泽区被人发现。记者从淮安市淮阴区高家堰镇党委了解到,周某某在得病后,镇里就为他办了低保,针对周某某的家庭情况,镇里还安排了村干部对其家庭进行重点照顾,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关照力度,以免发生意外。

  洪泽区救助站副站长王少才告诉记者,依照我国现行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流浪乞讨人员无论在任何地方都是有保障的。由于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都身患疾病,救助站始终执行着“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在救治的同时为其寻找家人,如果能找到流浪乞讨人员的家人,相关部门将会安排其回家;如果只能找到流浪乞讨人员原籍,相关部门将会将其送回原籍,由当地政府进行妥善安置;如果无法找到流浪乞讨人员的家人和原籍,则由发现地政府将对其进行安置。

  王少才说,如果市民发现了疑似流浪乞讨人员,可以第一时间报警或拨打救助站电话。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通讯员/董建 编辑/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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