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处罚垃圾分类不规范动真格!两家单位分别被罚500元

2019年08月23日 17:22:46 | 作者:许宸 通讯员/史辰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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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起,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正式依照法律法规,对未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四类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进行相应处罚。按《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未履行垃圾分类或履行不到位的四类单位,城管部门可处以50元至1万元的罚款。

  昨天(8月22日),南京市城管局大光路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金陵尚府连锁店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光路支行没有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书、垃圾分类台账不完善。违反了《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大光路中队对两家单位“未履行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其他义务”的行为开出罚单,各处罚500元。

  下一步,执法部门还将对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商家、居民小区等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检查频率和力度,推进管理责任人落实垃圾分类法定义务。在依法履职、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实施分类措施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通讯员/史辰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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