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储存、充装与零售有着严格的安全要求,液化气钢瓶在使用、存储过程中如操作不当,极易造成起火甚至爆燃等事故,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然而,有人为了牟取私利,竟然在毫无资质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倒卖液化气。
日前,常熟尚湖派出所接到举报,尚湖镇新巷村村民朱某家里储存了大量液化气钢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朱某家中处置。经现场清查,朱某家共有50公斤装液化气钢瓶3个、15公斤装液化气钢瓶21个、5公斤装液化气钢瓶3个,其中有3个液化气钢瓶超过了使用年限。在居民区里储存这么多液化气钢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将这些钢瓶转移到专业场所保管,并传唤朱某到派出所所接受调查。朱某承认,自己倒卖液化气是为了谋取私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制造、使用、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最高可处15日拘留。公安机关对朱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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