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只跑一次 南京上半年1321户农危房将改造完

2019年03月20日 10:50:27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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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农村房屋改造驶上快车道

  上半年1321户农危房将完“我这几间屋子还是上世纪70年代盖的,这么多年了,确实破破烂烂的了,但是家里孩子上学,老伴身体不好,我也只能打打零工;托政府的福,主动上门告诉我们不用自己花钱,给我们重盖房子,这下好了,以后再也不用一到雨天就拿着盆到处接水了!”家住浦口区星甸街道山西社区的刘大爷激动地说。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是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内容,是回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赴陕西商洛市和苏北宿迁市、盐城市、徐州市等地调研学习,结合南京实际反复斟酌,多次讨论,制定出台了我市《关于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今年上半年,全市将有1321户农危房完成改造。 

  多部门合力统筹推进

  《方案》明确了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系统谋划、统筹兼顾”“把握标准、量力而行”“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四项基本原则,划定了实施范围和改造对象。根据《方案》,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栖霞区摸排了2019年实施改造的任务,即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三类对象,共1321户危房。 

  在具体工作程序上,市建委负责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的牵头组织,负责指导各区建设部门开展危房等级评定,并积极争取纳入省级危房改造计划;市财政、民政、扶贫、残联、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区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分解下达改造任务、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落实区级补助资金。镇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村委会(社区)负责配合做好相关落实工作,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等降低建房成本,发动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 

  农户申请最多跑一次

  在审核审批程序上,《方案》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程序。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区民政部门认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由区残联、民政部门联合认定,危房等级由区建设部门进行评定。 

  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核结果需按要求进行公示。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实行农户“最多跑一次”工作法,农户只要跑一次村委会递交相关材料,后面由包户村干部负责后续事项办理;同时尽最大可能压缩审核审批时间,危房审核和建房审批手续同步办理。 

  在浦口区桥林街道,城建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出台后,街道和社区跟民政部门认定人员身份信息,查看是否符合低保要求;逐户排查,了解居民住房情况,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宣讲农危房改造政策。由于住房待改造的农民往往年纪较大,身体也不好,街道与社区工作人员带申请表上门,社区会安排专人负责,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申请。 

  在高淳区垭溪街道荆山社区,有一户危房户主为聋哑人,不便与人交流,社区派专人上门服务,房屋翻建过程中,每天都有负责人到施工现场督查施工进度和质量。如今,新屋已基本建成,屋内卫生间、厨房、卧室和客厅功能分区明确,整洁有序。 

  高淳区2019年共需完成499户农危房改造任务,为推进该项工作,该区专门印发了《致高淳区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户的一封信》,介绍补助标准及日常管理具体事项等情况,由各街道对农户进行宣贯;有改造户的村(社区)则指定一名村干部专职负责区域内农户的审批申报工作,尽力帮农户优化审批流程。 

  改造方式尊重农户意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危房改造分为两类:D级危房由于房龄太老,已经存在安全隐患,应新建翻建;C级危房存在部分损坏,只需维修加固。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改造应尊重农民意愿,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由镇街组织协调进行建设。对特别困难的农村分散供养人员,采取集中供养、政府代建、自愿置换等方式进行托底安置。 

  在改造建设标准上,《方案》对改造后的农房面积作了原则性规定:户均建设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各区可根据农户家庭人口、原住房面积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改造面积,既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建房,也防止改造后农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确保改造后的农房符合入住条件。 

  此次《方案》的亮点之一是着重提出改造后的农危房要与乡村整体风貌协调。危房改造应合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改进传统建造工法,延续民居风格,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农房。注重保护传统民居,对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危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修缮和改造,确保村庄整体风貌协调。 

  在浦口区桥林街道周营村小营组,这里属于市级美丽乡村,村子里每户的外墙上都有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墙绘。桥林街道城建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村有一杨姓农户家正在翻建,建设标准就参照美丽乡村标准,确保房屋外形、色调与周边一致。 

  改造质量和补助资金有保障

  为确保改造的农房质量可靠,《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巡查,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进一步完善危房改造质量管控制度,同时严格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在高淳区,区里专门成立了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城建局统筹推进。该区城建局村镇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鉴于目前农危房改造标准高、精细化管理要求严,各镇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具备危房鉴定、翻建房屋消险、新建房屋质量把控等业务水平。前不久,该区在市建委的支持下,专门召开危房改造培训班,对各镇街、社区具体负责人和农民工匠就危房鉴定、农村房屋施工质量安全管控进行了专门培训。 

  在资金方面,为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家庭负担,加快推进危房改造,《方案》明确自2019年起,市级新建翻建补助标准提高到1.8万元/户,维修加固补助标准提高到0.5万元/户,各区、镇街也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但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危房改造实际投入。有能力的镇街、村居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进行兜底。据悉,对新建翻建农房,中央和省级有1.8万元的补助,区里还有1.8万元的补助,所以新建翻建农房共享有5.4万元的补助;维修加固农房除了市里0.5万元的补助,还有省里1万元的补助和区里0.5万元的补助,总共享有2万元补助。 

  《方案》同时对补助资金拨付和管理提出了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各区先行拨付启动资金。启动资金按区级以上补助标准的1/3先行拨付,即翻建新建1.8万元/户、维修加固0.7万元/户。改造任务结束并经区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户。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发放、专款专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资金,不得用于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 

  下一步,市建委将继续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各区、各部门团结协作、齐抓共管,抢抓3、4、5月份施工的有利时机,把握改造对象、改造程序、质量安全和补助资金4个关键,以最快的速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让农村贫困群众住上安全、经济、适用且节能、节地,又符合村庄整体风貌的住房。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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