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以“警、校、家、专”为载体进一步巩固提升护学岗建设工作。
“警、校、家、专”即:坚持公安主导、突出学校主责、发动家庭参与、推动专职守护为载体,同时严格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巩固提升护学岗建设工作。
坚持公安主导。上、放学时段,在学校附近统筹安排民警、辅警、铁骑等专门警力开展巡逻,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适时派驻携带武器的民警或武警开展重点守护。
突出学校主责。推动学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证上、放学时段值班校领导、护学教师、学校保安在岗在位。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发动家庭参与。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等形式,组织发动学生家长成立“护校行动队”,统一配发口哨、袖标,穿戴反光背心,携带防护装备上岗。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并建立奖励举报制度,对预防制止涉校涉生重大隐患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实行“一案一奖”、“一事一奖”,调动家长参与护学的积极性。
推动专职守护。组建专职校园保安特卫大队,组织协调社会志愿者参与,加强业务培训和勤务指导,专门负责学生上放学高峰期安全守护。
(编辑/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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