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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性别歧视是一个全球性问题。近日,人社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等。记者了解到,南京目前招聘市场尚未发现显性性别歧视案例,但少数企业仍存在隐形性别歧视。
记者了解到,南京招聘市场上,除了一些必须要男性的特殊工种外,还是专业和学历优先。“招聘市场上没有设置女性就业门槛,并不表示性别歧视不存在。”市妇联有关人士介绍说,事实上隐性歧视一直存在,一些企业暗里对女性就业设置了很高的门槛,能不用女性的就不用,能少用的尽量少用。这些情况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又有了加剧。
资深人力资源顾问吴敏说,女性还没生孩子,已经被打上“以后要请婚假和生两个孩子产假的特大定时炸弹”的标签;生育一个孩子的女性,在职场会被贴上“这是个随时生二孩定时炸弹”的标签;已经生完二孩的女性,职场上的标签变成“没有精力工作”。企业确实不应该也不想歧视女性,但是面对因怀孕、生孩子、休产假导致的人手不足,他们也很烦恼。一些用人单位不会在招聘信息中出现性别歧视表述,也接纳女性的求职简历,但在具体操作中,只录用男性求职者,主要还是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和管理成本。
陈女士是南京市妇联接访过的对象,因为怀孕被调岗降薪,此外老板找她谈话,被告知当年没有年终奖,并希望她主动辞职。陈女士很受打击,也非常气愤,跟老板吵得翻了脸。 后来,陈女士向市妇联求助。在市妇联的支持下,陈女士申请劳动仲裁。最终的结果是,公司在陈女士怀孕期间,每个月发2100元的工资,并且补发约2万元的年终奖。
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南京市妇联接访的因怀孕而受到侵权的案件明显增多。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说,她们一方面提醒女性在应聘后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一方面呼吁用人单位要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此次下发的通知用几个“不得”一刀切,如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等,对企业而言是重要约束,对权益受伤害的女性而言,也是有力的维权工具。
“处在市场竞争压力下的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当然希望有性价比更高的劳动者。消除女性就业歧视,要从改变生育成本分担模式入手,推动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和家庭以及个人协同分担体系。”南京市一名妇女问题研究专家说,合理划分各主体间的责任,实行生育成本社会化制度。政府要对用人单位雇用女性给予相应的补贴和政策上的优惠,这样既可让用人单位不会因聘用女性员工而增加负担,而且可以激励用人单位聘用女性员工,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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