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救助野生动物 不料竟涉嫌违法

2019年02月20日 14:09:07 | 作者:田远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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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镇江丹阳警方接到市民姚先生报警,称自己在云南旅游时买了一些野生动物带回了丹阳,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发现姚先生买的是两只鸟和一只猴子,由于警察也没见过这个品种,于是联系了专业部门前来鉴定。经过专家鉴定,这种猴子属于蜂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姚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云南自驾游时,看到有人在叫卖这些动物,于是动了恻隐之心,花钱买下了这些小动物。姚先生本想将它们全部放生,但对方却表示,过两天这些小动物还是会回到他们手上,姚先生便将它们带回了丹阳。

  回到丹阳后,姚先生在网上一查,原来他买下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于是报警求助。

  目前蜂猴已被送至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姚先生带回的两只鸟分别是猫头鹰和隼,目前被送往镇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警方和农委工作人员在完成对这些野生动物的救助后,也对姚先生的做法进行了严厉地批评。因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也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虽然姚先生出于好心,但也涉嫌违法。如果今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需立刻与当地警方联系,千万不可私自购买和运输。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远 丹阳台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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