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以《条例》指引基层党组织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2019年01月12日 10:34:12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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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曹柳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光明日报 111日)

  近年来,农村发展日益成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而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作为乡镇、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者,其建设质量直接决定着乡村发展的质量。此次《条例》的印发,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适应新时代农村工作发展需要,对于更好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都应坚持以《条例》为引领,更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政治引领,突出政治功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的各项理论思想在农村的直接宣传载体,也是党的各类主张决定在农村的直接执行者。只有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确保在政策传达和执行过程中“不越轨、不走样”,才能确保当地发展紧跟全国发展步伐,才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在农村切切实实落地生根。因此,各基层组织干部,尤其是领导者一定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决抓好“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让农村能在党中央的先进领导下逐步实现振兴。

  明确自身定位,厘清战斗职责。实际经验表明,明确自身功能定位及职责范围是保障履职实效的重要前提。《条例》单独设章为乡镇党委及村党组织的战斗定位及主要职责做了清晰划定,明确指出“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同时在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为党的基层组织在“怎么履职、如何更好履职”方面划了重点,指出了一条清晰明确的履职路径。各级党的基层组织有必要提高自身站位,活用《条例》这个“百科全书”,以《条例》作为履职路上的引路灯,注重将《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思、悟、践”,让党的基层组织在乡村振兴中更精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强化学习教育,提升执政本领。随着我国迈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城乡差距凸显,乡村振兴所面临的难点问题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当前,精准扶贫工作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仍然有部分贫困村、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此外,乡村人居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空心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都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管理者的执政本领提出了新的期望。为了紧跟时代步伐,对新出现问题逐步解决,就需要各基层组织干部按照《条例》要求,始终保持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活到老学到老”,不仅要紧跟党的新理论新思想,确保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走样,还要注重提高农村必备知识技能,掌握“三农”发展情况,保证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实现带领乡村走向振兴的目标。

  新印发的《条例》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一定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领会《条例》精神,发挥《条例》作用,让《条例》能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有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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