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印象中,行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属于弱势群体,涉及到行人的交通事故,其他车辆一般都要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最近,广东中山的一名行人,因为闯红灯被当地的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这个判例,也给所有闯红灯的行人敲响了警钟。
2017年5月27日晚上8点左右,行人胡某闯红灯横过马路时,与一辆向正前方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根据当时的监控视频,胡某闯红灯时,一直在低头看手机。
当她发现摩托车驶来时,曾试图加速躲过,但最终没能避免悲剧发生。胡某被瞬间撞倒,摩托车司机和所载乘客也滑倒在地。摩托车乘客张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审理,中山市第一法院判处行人胡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同时,胡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在交通事故中,行人一般被视为弱势群体,该案件中行人胡某为何要负主要责任,并且承担刑事责任呢?
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雨娟介绍说:本案中胡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提示横过马路,而且在穿行过程中一直在使用手机,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从事非交通运输的人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也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
今天上午记者在南京新街口一处人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观察发现,在短短10分钟之内,已经有超过30位市民出现了闯红灯的情况,其中还有不少人是骑着电动车或者自行车,横冲直撞地闯红灯,看起来也是非常危险。
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雨娟分析:日常生活中行人可能基于工作的原因或者赶时间的原因,或者将自己视为弱势群体而忽视交通法律法规,希望能够通过这起案件的审判能够引起行人尤其是低头族对交通安全的关注。
在交通事故面前,生命其实非常脆弱。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马路上的弱势群体,就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应该被礼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敬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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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董雯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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