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泰州市交警支队高港大队在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可疑,经查是一辆套牌车,随后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当日上午8点多,高港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KU3XXX的普通摩托车有违法嫌疑,立即组织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在扬子江北路金果路路口拦截到嫌疑车辆。民警在对该车信息进行查询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套牌行为。
经初步核查,该摩托车系无牌摩托车,驾驶员有摩托车驾驶证,车主为图省事随意套用一亲戚家摩托车的车牌,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并将驾驶员带至辖区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驾驶套牌车辆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管理具有极大的危害性,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6条第一款及《江苏省交通安全条例》69条第一款规定,收缴所套用牌照、扣留车辆后,对驾驶员处以5000元罚款,并计12分。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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