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延期16个月交付,开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丨荔枝监督

2018年10月20日 19:13:53 | 作者:董雯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5bcb0b4fb8318923afd6f0c3 16141053 2018-10-20 19:13:53 /a/20181020/5bcb0b4fb8318923afd6f0c3.shtml

  (如果您遇到烦心事、疑难事,请登录全媒体维权平台“荔枝监督”,我们将为您排忧解难!爆料维权仅需三步:下载荔枝新闻客户端---点击监督板块---写下您的投诉!全媒体记者将为您全程维权!)

  南京市民李女士今天(10月20号)向荔枝新闻反映,她于2016年购买了一套浦口君悦花园的房子,当时合同签订是2017年6月30日交付,但交付时间一再推迟,直到今年10月15日才交付,而开发商却不愿意支付违约金。

  在延期交房近16个月后,李女士收到了来自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这上面有三条他们的理由:第一条是延期交房是因为对窗户和过道进行了装修升级,其中占据了一部分钱;其次愿意赔偿我们一年的停车费用,大概是4200元;还有我们拿到房的实际面积比预售面积多0.2平方米,按当时每平方米8000多元钱折合大概是2000多元。开发商现在用这三条理由抵消我们约36000的违约金。”李女士告诉记者。

  李女士表示,合同约定交房到期时,并没有人主动告知她因装修升级而延期交付,期间销售人员也多次表示会按合同兑现违约金。但真正交房时,开发商却拿出这样一张交房确认书,李女士认为这里面的条款涉及金额与违约金不等值。

  记者陪同李女士一起到君悦花园售楼处寻求最终的解决办法,却发现大门紧锁,负责办理具体交房业务的物业也无人出面。而南京同悦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剑在电话中表示,现在具体情况他不是很清楚,如果有什么纠纷,可以采取法律途径。

  高朋律师事务所的张巧律师介绍,开发商这种单方面的补偿并不等于已经承担了违约责任,这种方式不能抵消违约金。李女士可以带着相关合同以及材料去法院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开发商及时交付房屋。

  更多精彩内容,请收看18:30在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播出的《新闻360》栏目,或者下载我苏网、荔枝新闻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董雯 编辑/韩瑜)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