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保委:异地投资购房 风险大 维权难!

2018年10月15日 15:33:42 | 作者:孙茂强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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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私下承诺难以兑现、房产装修前期承诺与实际不一致、黑中介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权益……江苏省消保委在盘点近期消费投诉情况时发现,房产销售、装修及租赁纠纷依然是消费纠纷的热点。

  2017年,消费者汤女士夫妻二人通过南京某公司赴山东威海市乳山滨海新区看房。签约时,消费者告知销售人员其家庭在2017年曾有过还款逾期,可能不能办理贷款,但销售人员称可以帮助解决此事。于是夫妻两人交纳定金11万元。但谁知后来贷款迟迟办不下来。今年8月,汤女士向江苏省消保委投诉。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工作人员傅铮介绍:“发现贷款迟迟未办,汤女士遂跟该公司协商退房事宜,由于双方差距过大,无法达成一致。江苏省消保委接诉后,与该公司销售人员了解核实情况,销售人员并不承认行为过程有瑕疵。省消保委认为,房产中介等机构在促成双方合同签订时,必须完整告知消费者需要提供的信息,记录真实情况,并进行风险评估。经多次协调,南京某公司退还汤女士定金约6万元。”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在近几年房产销售市场中,投资性质的房产销售日益成为热点。消费者认为,购买此类房产,既可以工资及休假时自住,平时还可以投资,“很划算也很时尚”。许多开发商瞄准二三线城市巨大潜力,在这些城市销售商铺、养老院等投资性房产。但是因为销售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产生纠纷时候发生。

  傅铮表示:“此类商业行为的销售地与房产所在地多为异地,消费者对当地的发展状况非常陌生,也缺少实地探访与调查,仅仅听信开发商一面之词就下重金投资,常常是连成本都无法收回。即使消费者成功解除合同,多半也会扣除大笔违约金,造成巨大损失。”

  除了看似时尚的异地购房投资,以下几种陷阱也需要注意。

  经营者私下承诺难以兑现,消费者维权难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购房中,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在销售中常通过口头承诺给予消费者优惠,却不写入合同中,而常常这部分承诺却是消费者最为看重的,这其中蕴含着巨大风险。

  “如某些开发商在明知消费者并不具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私下承诺消费者可以通过走非常规渠道为其办理购房资格,或者帮助消费者贷款,但实际上开发商并无法兑现。事后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多否认前期的相关承诺,或以销售人员离职为由,拒绝履行承诺。而消费者处于已贷款却无法购房,或者交了定金无法收回等窘境,取证难维权更难。”傅铮说。

  房产装修前期承诺与实际不一致

  在房产装修过程中,有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相关情况不熟悉,在实际施工中随意增加项目,半强制给消费者增加费用,甚至有重复收费的情况发生。同时装修中消费者多半将采购材料的任务委托给经营者。由于未参与采购过程,消费者的信息不透明,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不知情蒙骗消费者的案例时有发生。有些经营者采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对消费者的健康及人身造成伤害,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黑中介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权益

  房产租赁市场在多年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但在租房过程中,黑中介情况依然存在。在目前的租赁市场结构下,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买方始终处于弱势的地位,消费者信息获取完全依靠中介,处于弱势地位。有些中介提供虚假房源,骗取中介费,或是在租房合同中玩文字游戏,合同中各项费用未清楚向消费者明示,待消费者入住后以各种理由增加费用,欺骗消费者。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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