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微信朋友圈里有一条信息,大家纷纷转载点赞并留言,而发朋友圈的人,是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厢中队的民警顾兵。
顾兵的朋友圈内容:出警被感动了一把,一位近70岁的老师傅驾驶清运垃圾的三轮车蹭了一辆停着的轿车……原来,事发当天,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厢中队接到了一位老人的报警电话,报警人姓萧,他说自己骑电动三轮车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停着的一辆小轿车,希望民警到场联系车主处理。
民警勘查现场发现,电动三轮车在轿车车身上留下了长长的划痕,右侧车身两扇车门、反光镜都被蹭到,导致漆面受损,前车门还可能要做钣金维修,车损达到近千元。而且,从事故责任上说,这辆轿车停放规范,老人驾车行驶中刮蹭,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随后,民警通过车牌号码联系上车主周先生,很快,周先生赶到了事发现场。在查看车损并了解情况后,不但没有责怪老人,还主动放弃索要赔偿,并善意的提醒老人今后骑车出门要多注意安全。
老人说,在事故发生后,曾有人建议他赶紧离开。但他觉得,虽然自己收入不高,但是撞了人家的车,就应该主动报警,赔钱也是应该的,如果跑了,那做人就有问题,就是坏人了,他不能做这样的人。最终,车主周先生坚持不向老人索赔,仅仅接受了老人的口头致歉。
一边是坚守诚信的老人,一边是宽容善良的车主,这起轻微的碰擦事故并不大,但当事双方都让我们感受到了满满的正能量,为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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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孙艳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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