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3日)上午,南京建宁路的陈先生报警,称自己50多万的商务车被一家店铺的门头板砸坏了,现在对方不愿意赔偿,请求民警协调解决。
民警到场了解到,陈先生在建宁路33号茶叶城内做生意。前几天他将自己50多万的商务车停在院内,今天取车时发现前引擎盖被砸出了几个坑,于是调看了监控录像,发现在8月30号夜里,被这家店铺门头掉落的一块铁皮所砸。陈先生来到这家店里要求赔偿,遭到拒绝。
民警和陈先生来到这家店铺,店主周先生认为陈先生的车停在了自己的店门口,不仅不符合消防栓附近不允许停车的规定,还影响到了他做生意,他觉得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陈先生说,他们在茶叶城做生意的商户,多年来停车都是哪里有空地就停哪,物管人员平时也是这样安排的,他认为店主周先生没有尽到对门头维护的义务,应该赔偿他的损失。
目前,陈先生已经准备上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范涤青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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