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盐城大市区共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4.8万本 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18年07月21日 15:26:20 | 作者:潘可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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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盐城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3550”改革成果,推行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争创“全国不动产登记百佳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积极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18年1到6月份,盐城大市区共受理各类登记15万件,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4.8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万份。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铁小军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已办理盐城大市区商品房新入网备案322幢,变更93幢,新增入网商品房251.13万平方米。累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利用7.95万余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物权保护。”

  目前,我国的不动产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铁小军说:“登记机构完成登记以后,应当根据情况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一般是在所有权、用益物权登记后颁发,比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一般是在登记机构给予他物权登记、预告登记后颁发,比如抵押权、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另外查封登记以及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如物业服务用房的登记,不发证。

  不动产证很重要,但如果市民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将证书遗失,该怎样处理?铁小军表示: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在门户网站刊发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就可以补发。为了减轻群众负担,由我们在门户网站刊登声明即可,无须登报,工本费10元一本,没有什么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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