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蟾蜍做“药引子”治疑难杂症?不仅触犯法律食用不当还会致人死亡!

2018年07月15日 14:45:56 | 作者:于涛 常聘 李明洋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5b4aeccbf3ca6264ac2bf31a 14960238 2018-07-15 14:45:56 /a/20180715/5b4aeccbf3ca6264ac2bf31a.shtml

  最近,在连云港海州区宁海街道,几位村民一个晚上捕捉了75只癞蛤蟆,说是要做药引子,却不曾想触犯了法律。

  当晚10点多,海州公安分局宁海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正在池塘边捕捉癞蛤蟆。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二男一女三位村民的两只桶里已经装了有几十只。

  嫌疑人说:“你不要以为我们逮这个是干嘛的,有人得了蛇胆疮,就是治疗用的。治疗大鼓腮,我们是吃了治疗疾病的,这个东西恶心,没有病哪个吃这个东西。”

  三位村民振振有词,捕了大约75只癞蛤蟆。

  连云港海州公安分局宁海派出所内勤胡雷表示:“这个应该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其中一个嫌疑人自称是通过家里面土医生称能治疗癌症。”

  癞蛤蟆学名蟾蜍,体表有许多疙瘩,内有毒腺。从它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是比较紧缺的药材。蟾蜍入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方能进行,因为蟾蜍本身具有毒性,一旦操作不当,就可能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

  我国各地每年都有因为轻信偏方,食用蟾蜍导致病人中毒死亡的例子。另外,蟾蜍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被列入国家三有动物名录。"三有动物"指的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样受法律保护。

  连云港海州公安分局宁海派出所副所长张弛告诉记者:“三名犯罪嫌疑人抓捕癞蛤蟆的行为,符合非法狩猎罪的行为特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抓捕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就够立案,抓捕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目前,屠某、刘某和麻某三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于涛 常聘 李明洋 编辑/国正)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