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4月23日),海安县328国道跨沈海高速大桥西侧发生惊险一幕,一辆轿车闯红灯通过十字路口,随后撞上了一辆正在拐弯的电动三轮车。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事故双方当事人竟然都涉嫌醉驾。
接到报警后,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并用酒精测试仪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检测。经呼气酒精检测,小型轿车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74毫克,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17毫克,双方驾驶人均涉嫌醉酒后驾驶。当晚,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如果最终结果达到或超过80毫克,轿车驾驶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危险驾驶定罪。而电动车驾驶员也将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范涤青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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